红霉素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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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红霉素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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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E烟酸脂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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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0.1g |
| 剂型 | 胶囊剂(肠溶)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E烟酸酯。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316 |
国药准字H22024024 |
| 作用与功效 | 1.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2.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下呼吸道感染。|3.肺炎支原体引起的呼吸道感染。|4.百日咳杆菌引起的百日咳:红霉素可有效消除患者咽喉部的百日咳。临床研究表明红霉素能够预防易感人群感染百日咳。|5.白喉:白喉是由于白喉杆菌产生毒素所致,霉素可以预防易感人群成为白喉带菌者或根除带菌者体内病菌。|6.微小棒状杆菌引起的红癣病。|7.溶组织阿米巴引起的肠道内阿米巴。|8.李斯特菌引起的单核细胞增多症。|9.化脓性链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的轻度、中度感染。|10.梅毒螺旋体引起的初期梅毒:对于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口服红霉素可以作为治疗初期梅毒的一种选择药物,在治疗初期梅毒前,必须进行脑脊液的检查;子宫内梅毒不建议使用红霉素来治疗。|11.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以下疾病: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怀孕期间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当四环素禁忌或不能耐受时,红霉素可用于治疗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成人泌尿、子宫颈内、直肠的感染。|12.肺炎军团菌引起的军团病。 |
用于高血脂症及动脉粥样硬化的防治。 |
| 用法用量 | 1.链球菌感染:口服红霉素至少需要10天的疗程。对于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需要持续服药以预防链球菌感染的复发,剂量为250mg,每日2次。|2.心脏瓣膜疾病的青霉素过敏患者,在牙科手术或上呼吸道手术时,服用红霉素来预防心内膜炎,在手术前1小时成人口服1g(儿童20mg/kg),术后6小时再服500mg(儿童10mg/kg)。|3.肠道内阿米巴:成人25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10~14天。儿童30~50mg/kg/天,分次服用,连续10~14天。|4.军团病:建议1~4g/天,分次服用。|5.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孕期泌尿系感染:建议500mg,每日4次,空腹服用,连续7天。对于不能耐受患者,剂量可减至250mg,每日四次,连续服用14天。|6.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成人泌尿、子宫颈内、直肠的感染,四环素禁忌或不能耐受时;每次500mg,每日4次,连续7天。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常见副作用为呕吐、腹痛、腹泻、纳差等胃肠道反应,与剂量有关。 |2.过敏反应包括:风疹、轻度皮疹。 有听力暂时损害报道,发生于肾功能不好且用药量大的患者。 |3.有报道口服红霉素可导致肝脏功能损害、黄疸。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 |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活性溃疡患者,孕妇忌服。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对大鼠的研究表明红霉素无致畸或其他生殖方面的副作用,但对于孕妇则无研究,对动物的研究并不能预测对人的影响,建议除非必须,孕妇慎用。|2.有报道红霉素能够通过胎盘屏障,但胎儿血浓度很低。红霉素可通过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仅获得母亲血药浓度的20%~30%,故低出生体重婴儿,出生后可因贮存少而致本品缺乏。 |
| 儿童用药 | 1.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2次服用。严重感染可加倍。或遵医嘱。|2.百日咳:建议40~50mg/kg/天,治疗5~14天。 |
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呕吐、腹痛、腹泻、纳差等胃肠道反应,与剂量有关。2.过敏反应:风疹、轻度皮疹。3.有听力暂时损害报道,发生于肾功能不好且用药量大的患者;有报道口服红霉素可导致肝脏功能损害、黄疸 |
1.维生素E属于抗氧化物,可结合饮食中的硒,防止膜及其他细胞结构的多价不饱和酯酸,使免受自由基损伤,保护红细胞免于溶血,保护神经与肌肉免受氧自由基损伤,维持神经、肌肉的正常发育与功能。亦可能为某些酶系统的辅助因子。2.烟酸在体内转化为烟酰胺,再与核糖腺嘌呤等组成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辅酶I)和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辅酶II),为脂质氨基酸、蛋白、嘌呤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和糖原分解所必需。烟酸可减低辅酶A的利用;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的合成而影响血中胆固醇的运载。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或真菌的感染。|3.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使用并进行正确的治疗。 |
1.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2.下列情况应慎用:(1)动脉出血;(2)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3)青光眼;(4)痛风;(5)高尿酸血症;(6)肝病;(7)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8)低血压。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4.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 药物相互作用 | 1.红霉素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2.红霉素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用。|3.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用时,华法林的剂量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4.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脑膜炎等治疗时,两者不宜同用。|5.除二羟丙茶碱外,红霉素与黄嘌呤类同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同用六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红霉素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同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6.与溴隐停合用会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这可导致抗震颤麻痹的活性增强和过量多巴胺类药症状的出现。|7.与地高辛合用会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甚至达到中毒水平。建议要进行临床与心电图监测,必要时要调整地高辛的用量。|8.与环孢菌素合用:红霉素能增加血液中环孢菌素及肌酐的水平,合用时要监测肾功能,测定血浆环孢菌素的水平,调整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的环孢菌素的用量。|9.有因同时使用红霉素和含有麦角胺的药物或其它由麦角胺衍生物的血管收缩剂而引起的可能伴有肢端坏死的麦角中毒征兆的报道。 |
1.大量氢氧化铝可使小肠上段的胆酸沉淀,降低脂溶性维生素E的吸收。2.避免香豆素及其衍生物与大量维生素E同用,以防止低凝血酶原血症发生。3.降血脂药考来烯胺和考来替泊,矿物油及硫糖铝等药物可干扰维生素E的吸收。4.缺铁性贫血补铁时对维生素E的需要量增加。5.维生素E可促进维生素A的吸收,肝内维生素A的贮存和利用增加,并降低维生素A中毒的发生;但超量时可减少维生素A的体内贮存。6.异烟肼可阻止烟酸与辅酶I结合,而致烟酸减少。7.烟酸与胍乙啶等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型抗高血压药合用,其血管扩张作用协同增强,并可产生直立性低血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