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性军团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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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福霉素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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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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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40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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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性军团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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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 (1)成人:一般感染一次500m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中重度感染:一次1000m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滴速不宜过快。 (2)小儿:用量为一日10-30mg/kg体重,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推注: 成人:一次500mg,一日2-3次。缓慢推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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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肝病或肝损害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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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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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性军团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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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滴注过快可出现暂时性巩膜或皮肤黄染;肌肉注射可引起局部疼痛,有时出现硬皮、肿块。 2、少数病人可出现一过性肝脏损害、黄疸及肾损害。 3、其他不良反应有恶心、食欲不振及眩晕,偶见耳鸣及听力下降、过敏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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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应用本品,可见ALT轻度增高,停药后一般可自行恢复。 2、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以免药物析出。 3、用药后病人尿液呈红色,属于正常现象。 4、与异烟肼合用,对结核菌有协同抗菌作用,但对肝毒性亦增加。 5、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8、老年用药:肝功能不全、胆道梗阻、慢性酒精中毒者应用本品应适当减量。 9、药物过量:利福霉素使用过量后不能经血液透析或腹腔透析清除。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