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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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营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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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伐他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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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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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0粒 |
原料药 |
| 剂型 | 丸剂(水丸) |
原料药 |
| 主要成分 | 人参、人工牛黄、蟾酥(酒炙)、丁香、冰片、肉桂、猪胆粉。 |
辛伐他汀 |
|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棕色或棕褐色;气微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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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51 |
国药准字H20010053 |
| 作用与功效 | 养心通脉,镇静止痛。用于心气不足、心阳虚亏引起的胸闷心悸、心痛。 |
以TC升高为主的混合型高脂血症,可用于高脂蛋白血症Ⅰ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早晚饭后用温开水送服或含化,一次1~2粒,一日2次。 |
常用剂量为每次5~80mg,每晚顿服。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最常见不良反应是胃肠道症状,包括便秘、腹痛、消化不良、腹胀和恶心。本品引起肝脏受损并不常见,主要表现为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长期接受辛伐他汀治疗者约有3.5%出现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连续两次或多次实验室检查发现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的病例少见。|2.大约5%接受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可出现肌酸激酶(CK)一过性轻度升高(大于正常参考值的3倍),通常无临床意义。|3.少数服用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者可发生肌炎,伴有或不伴有血清CK水平升高,但这种肌炎常为自限性。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类药物过敏者、血转氨酶持续显著增高无原因可解释者、活动性肝病、严重肝脏损害、低白蛋白血症、胆汁淤积性肝硬化、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及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应忌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及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应忌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主要有加强心肌收缩力,提高心脏耐缺氧能力以及抑制血小板聚集等作用。1.加强心肌收缩力:家兔心脏离体灌流实验表明,本方1.25×10-3g/ml可使右心房收缩力明显加强,对心率无明显影响,但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心律不齐。整体实验,可使家兔心率减慢。对麻醉猫的研究表明,营心丹(15mg/kg,iv)对冠脉血流量、冠脉阻力、心率及血压均无显著影响。2.抗缺氧:给昆明种小鼠灌服本方(0.2ml,相当于15mg生药)后30分钟置于密闭容器内,其死亡时间明显延长;对死亡动物检测发现,大脑中乳酸含量明显减少,肝脏及心脏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0.5g/kg(ip)对异丙肾上腺素引起的心肌耗氧量增加有抑制作用,从而能显著提高小鼠的耐缺氧能力,使生存时间延长;但对静脉注射脑垂体后叶素引起之心肌缺血无保护作用。3.抗凝作用:体外实验结果表明,营心丹可明显抑制胶原诱导的家兔血小板聚集。说明本药尚有一定的抗凝血作用。营心丹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疗效主要不是通过扩张冠脉和增加冠脉血流量,而是通过减少机体耗氧量特别是心肌耗氧量以及抗血小板聚集等综合作用所致。 |
1、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副作用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实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副作用而中途停药。 2、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实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 3、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告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应用中:如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横纹肌溶解和肝炎有报导。 4、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过敏反应综合症罕有报导: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症、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细胞减少症、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发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 5、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监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升高、新发糖尿病、血糖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他汀类药品亦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 6、上市后经验: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监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道,表现为记忆力丧失、记忆力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即可恢复。 7、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转氨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的。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已有报告。 |
| 注意事项 | 若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
1.如血清总胆固醇水平<3.6mmol/L或LDL-胆固醇水平<1.94mmol/L,需减量。|2.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服用本品前应停服其它抗心绞痛药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烟酸、环孢素、雷公藤制剂、环磷酰胺合用有可能增加或加重肝肾功能和(或)肌肉损害。|2.与双香豆素类抗凝药物合用,可延长药物的作用时间,应注意调整抗凝药物的剂量,与环孢素、贝特类、红霉素类合用时,可能导致肌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