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防治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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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硝酸甘油0.5mg、硝酸戊四醇酯2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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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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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294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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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防治心绞痛。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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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片,需要时服用。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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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肌梗死早期(有严重低血压及心动过速时)患者禁用。 2、严重贫血患者禁用。 3、青光眼、颅内压增高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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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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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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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防治心绞痛。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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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可为剧痛或呈持续性疼痛。 2、偶可发生眩晕、虚弱、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表现,尤其在直立的患者。 3、治疗剂量可发生明显的低血压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 4、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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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直立性降压。 2、如发生晕厥或低血压,应采用卧姿并使用头部放低。 3、诱发低血压时可合并反常性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 4、可使肥厚梗阻型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恶化。 5、可发生对血管作用和抗心绞痛作用的耐受性。 6、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7、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8、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9、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