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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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分为甲硝酸。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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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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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400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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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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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成人常用量:厌氧菌感染,静脉给药首次按体重15mg/kg(70kg成人为1g),维持量按体重7.5mg/kg,每6-8小时静脉滴注一次。 2、小儿常用量:厌氧菌感染的注射剂量同成人。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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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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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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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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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 2、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 3、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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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 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动力有所改变,需检测血药浓度。 7、药物过量:大剂量可致抽搐。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