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呼吸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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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沙普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化学名:(±)-6β-羟基–1aH,5aH–托烷–3a–醇托品酸酯,分子量:C17H23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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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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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79 |
国药准字H3302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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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呼吸衰竭。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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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按体重一次0.5-1.0mg/kg,不超过1.5mg/kg,如需重复给至少间隔5分钟。每小时用量不宜超过300mg。 2、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0.5-1.0mg/kg,用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为1mg/ml,滴注速度按临床需要酌定,开始静滴时5mg/分钟,见效后可减至1-3mg/分钟。直至获得疗效总量不超过一日3g。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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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 2、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 3、嗜铬细胞瘤患者。 4、脑血管病、脑外伤、脑水肿患者。 5、癫痫或惊厥发作者。 6、重度高血压或冠心病患者。 7、严重肺部疾患者。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小时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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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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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呼吸衰竭。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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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血液系统可引起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或红细胞计数下降,输注速度过快可能会导致溶血。尚有曾患白细胞减少症的患者用药后出现白细胞减少的报道。 2、心血管系统可导致血压升高,还可能会导致T波低平、心律失常、胸痛、削脉炎或胸闷。有引起房室传导阻滞的个案报道。 3、中枢神经系统可引起易激惹、神经过敏、惊厥。其它中枢不良反应还包括面部潮红、岀汘、感觉异常、恐惧、定向力障碍、头痛、瞳孔散大、头昏极度亢奋、不自主运动、肌肉痉挛、腱反射亢进、肌阵挛、双侧巴彬斯基征阳性等。 4、内分泌代谢可引起高血糖和糖尿。 5、胃肠道可引起腹胀、胃潴留、恶心、呕吐、腹泻。长期鼻胃管给药治疗早产儿呼吸暂停时,可能会导致大便潜血阳性和坏死性小肠炎。 6、泌尿生殖系统曾出现过血尿素氮升高和蛋白尿。也有膀胱刺激症状、尿失禁和尿潴留的报道。有时可引起生殖器和会阴部发热。 7、肝脏有引起肝毒性的个案报道。 8、呼吸系统有引起呼吸困难、咳嗽、呼吸急促、喉痉挛、支气管痉挛、呃逆及肺通气不足复发的报道。 9、皮肤可能会引起皮肤潮红和搔痒。 10、肌肉骨骼系统可能会引起腱反射亢进、肌阵挛或肌肉痉挛。有引起肌肉震颤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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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以下患者慎用: (1)严重心动过速、心率失常者。 (2)心力衰竭尚未纠正者。 (3)颅内高压者。 (4)气道阻塞、胸廓塌陷、呼吸肌轻瘫、气胸等引起的呼吸功能不全者。 (5)急性支气管哮喘发作或有发作史者。 (6)肺栓塞及神经肌肉功能失常导致的呼吸衰竭者。 (7)矽肺或肺纤维化呼吸受限等所致的肺部病变患者。 (8)肝功能不全者。 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常规测血压和脉搏,检查肌腱反射,以防用药过量。 (2)于给药前和给药后半小时测动脉血气,及早发现气道堵塞及高碳酸血症患者是否有二氧化碳蓄积或呼吸性酸中毒。 3、给药说明: (1)静滴时速度不能过快,以防引起溶血。 (2)对于麻醉后或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使用多沙普仑前应确保气道畅通和有足够氧气。 (3)用药期间,禁止给于可碱化尿液的药物。 (4)如果突然出现低血压及呼吸困难加重应停药。 (5)不能与碱性药物配伍;与拟交感胺药物或单胺氧化酶抑制药配伍应填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青光眼患者禁用;3.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4. 服用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可能引起口干、视物模糊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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