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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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葡萄糖、氯化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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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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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3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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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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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小儿输液速度为每小时50-100ml,新生儿、早产儿输液速度为每小时不得超过100ml。并根据患者的年龄、症状和体重酌情调节。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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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 2、高血糖症高渗状态。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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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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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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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大量、急速静脉滴注:大量、急速给药,有致脑水肿、肺水肿、肢端性水肿、酸中毒、水潴留、急性左心衰、溶血等的可能发生。 2、急速静脉滴注:对于新生儿、早产儿急速静脉滴注(每小时超过100ml),有致水潴留的可能发生。 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儿在治疗中由于输入葡萄糖盐水过多,有发生医源性高渗性非酮症性昏迷的可能。 4、电解质紊乱:长期单纯补给易出现低钾、低磷血症。 5、反应性低血糖:合并使用胰岛素过量,原有低血糖倾向及全静脉营养疗法突然停止时易发生。 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应停止给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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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1)水肿性疾病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2)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因梗阻性泌尿道疾病致尿量减少的患者;(3)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4)糖尿病患者;(5)高血压患者;(6)血浆蛋白过低者;(7)脑水肿患者。 2、定期检查:(1)血清钠、钾、氯浓度;(2)血液酸碱平衡指标;(3)肾功能;(4)血压和心肺功能。 3、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5、儿童用: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6、老年用: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7、药物过量:可致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并能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