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急、慢性肝炎和砷、汞、铅、苯等慢性中毒时肝脏损害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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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葡萄糖醛酸内酯、维生素C、维生素B1。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辅料: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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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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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86 |
国药准字Z20064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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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急、慢性肝炎和砷、汞、铅、苯等慢性中毒时肝脏损害的辅助治疗。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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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重症一次可服3-4片,按年龄及症状适当增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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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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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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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急、慢性肝炎和砷、汞、铅、苯等慢性中毒时肝脏损害的辅助治疗。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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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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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相互作用:维生素B在碱性溶液中易分解。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