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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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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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黄石世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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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111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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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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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依托红霉素片: 口服,成人一日0.75-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依托红霉素颗粒: 1、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 2、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 3、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 4、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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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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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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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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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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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且孕妇服用本品后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不宜应用。 (2)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宜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药物过量:应及时停药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血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消除。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