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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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乙烯醇。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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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华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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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3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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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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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聚乙烯醇滴眼液: 旋转上瓶盖可轻易开启,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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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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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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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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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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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 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咽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 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 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 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