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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醇

聚乙烯醇

处方药 非医保

湖北华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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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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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聚乙烯醇
聚乙烯醇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乙烯醇。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湖北华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231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聚乙烯醇滴眼液: 旋转上瓶盖可轻易开启,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药理作用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 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咽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 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 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 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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