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内痔出血、人工流产术后、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后轻度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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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灯心草、绒毛龙芽草、铁苋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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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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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28 |
国药准字H5102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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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内痔出血、人工流产术后、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后轻度出血。 |
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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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粒,每日3次。疗程7天。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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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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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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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内痔出血、人工流产术后、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后轻度出血。 |
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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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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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7天(一个疗程),出血未止,应到医院就诊。 2、气血虚弱、血瘀证患者不宜服用。 3、目前尚无哺乳期妇女和孕妇、儿童用药的临床试验资料。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需咨询医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