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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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塞克硝唑。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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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黄冈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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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810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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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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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塞克硝唑片、塞克硝唑胶囊: 口服,餐前服用。 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 2、肠阿米巴病: (1)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2)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 3、肝脏阿米巴病: (1)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 (2)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 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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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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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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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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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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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为口腔金属异味。 2、偶见不良反应有消化道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深色尿、白细胞减少(停药后恢复正常)。 3、罕见不良反应:眩晕、头痛、中度的神经功能紊乱。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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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象异常既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 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 3、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