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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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松石、珍珠、珊瑚、银珠、诃子(去核)、铁粉(制)、余甘子、岩精膏、白檀香、紫檀香、川木通、赛北紫堇、人工牛黄、木香、五脉绿绒蒿、唐古特乌头、肉豆蔻、丁香、獐牙菜、毛诃子(去核)、天竺黄、草红花、西红花、木棉花、麝香、石花、骨碎补、甘青青兰、麻黄、佐太、草豆蔻。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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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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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10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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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肝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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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嚼碎后,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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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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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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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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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肝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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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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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含银朱、佐太,不宜长期服用。 2、服用本品超过一周者,应检查血、尿中汞等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