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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味松石丸

三十一味松石丸

处方药 非医保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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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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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味松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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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三十一味松石丸
三十一味松石丸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松石、珍珠、珊瑚、银珠、诃子(去核)、铁粉(制)、余甘子、岩精膏、白檀香、紫檀香、川木通、赛北紫堇、人工牛黄、木香、五脉绿绒蒿、唐古特乌头、肉豆蔻、丁香、獐牙菜、毛诃子(去核)、天竺黄、草红花、西红花、木棉花、麝香、石花、骨碎补、甘青青兰、麻黄、佐太、草豆蔻。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710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肝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嚼碎后,温开水送服。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肝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含银朱、佐太,不宜长期服用。 2、服用本品超过一周者,应检查血、尿中汞等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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