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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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松石、珍珠、珊瑚、银珠、诃子(去核)、铁粉(制)、余甘子、岩精膏、白檀香、紫檀香、川木通、赛北紫堇、人工牛黄、木香、五脉绿绒蒿、唐古特乌头、肉豆蔻、丁香、獐牙菜、毛诃子(去核)、天竺黄、草红花、西红花、木棉花、麝香、石花、骨碎补、甘青青兰、麻黄、佐太、草豆蔻。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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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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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10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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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肝炎。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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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嚼碎后,温开水送服。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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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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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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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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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肝炎。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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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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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含银朱、佐太,不宜长期服用。 2、服用本品超过一周者,应检查血、尿中汞等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