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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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当归、白术、熟地黄、川芎、白芍(酒炒)、香附(醋制)、益母草、黄芪、杜仲、艾叶(炒)、麦冬、阿胶、甘草、陈皮、茯苓、砂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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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得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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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3027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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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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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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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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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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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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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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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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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刺激食物。 2、不孕症病因很多,本品用于排卵障碍性及卵巢储备功能下降导致的不孕症(多囊卵巢综合征、卵巢早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服药前检测卵泡刺激素(FSH)、抗苗勒氏管激素(AMH),服药期间定期检测指标变化;B超监测卵泡发育情况,以便调整服药周期,确定促排卵时间。 (2)因形成优势卵泡生长需86天,因此,需连续服药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月经期间不服药),不可减量和停药,否则将影响卵泡发育和排卵。 (3)卵巢储备功能下降、卵巢早衰患者可加大服用剂量,每次6-8粒,每日3次,连续服药1-2个疗程。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经过对本品药效学的实验表明,本品对妇女子宫的收缩有很强的作用,所以孕妇禁用;但对哺乳期妇女具有增强体质、增强造血功能,改善失血性贫血的作用,能够有效促进产后妇女子宫复原。经急性毒性试验表明,在成人日用量685.7倍情况下给药无毒性表现。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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