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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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当归、白术、熟地黄、川芎、白芍(酒炒)、香附(醋制)、益母草、黄芪、杜仲、艾叶(炒)、麦冬、阿胶、甘草、陈皮、茯苓、砂仁。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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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得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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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3027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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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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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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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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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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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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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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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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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刺激食物。 2、不孕症病因很多,本品用于排卵障碍性及卵巢储备功能下降导致的不孕症(多囊卵巢综合征、卵巢早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服药前检测卵泡刺激素(FSH)、抗苗勒氏管激素(AMH),服药期间定期检测指标变化;B超监测卵泡发育情况,以便调整服药周期,确定促排卵时间。 (2)因形成优势卵泡生长需86天,因此,需连续服药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月经期间不服药),不可减量和停药,否则将影响卵泡发育和排卵。 (3)卵巢储备功能下降、卵巢早衰患者可加大服用剂量,每次6-8粒,每日3次,连续服药1-2个疗程。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经过对本品药效学的实验表明,本品对妇女子宫的收缩有很强的作用,所以孕妇禁用;但对哺乳期妇女具有增强体质、增强造血功能,改善失血性贫血的作用,能够有效促进产后妇女子宫复原。经急性毒性试验表明,在成人日用量685.7倍情况下给药无毒性表现。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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