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属湿浊血瘀证;症见恶心呕吐、口中粘腻、面色晦暗、身重困倦、腰痛、纳呆、腹胀、肌肤甲错、肢体麻木、舌质紫暗或有瘀点、舌苔厚腻、脉涩或细涩。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黄芪、丹参、红花。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10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属湿浊血瘀证;症见恶心呕吐、口中粘腻、面色晦暗、身重困倦、腰痛、纳呆、腹胀、肌肤甲错、肢体麻木、舌质紫暗或有瘀点、舌苔厚腻、脉涩或细涩。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100ml(5支),一日一次,使用时用10%葡萄糖注射液300ml稀释。每分钟20-30滴。疗程4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急性心功能衰竭者慎用。 2、高血钾危象者慎用。 3、过敏体质者禁用。 4、有内出血倾向者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属湿浊血瘀证;症见恶心呕吐、口中粘腻、面色晦暗、身重困倦、腰痛、纳呆、腹胀、肌肤甲错、肢体麻木、舌质紫暗或有瘀点、舌苔厚腻、脉涩或细涩。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在静滴过程中偶见发红、疼痛、瘙痒、皮疹等局部刺激症状和口渴现象。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对症治疗,对长期使用的患者在每疗程间应间隔15-30天或遵医嘱。 2、本品为中药注射剂,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等使用药品或遵医嘱。 3、本品禁止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包括输液管内)混合使用。 4、对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5、对于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或用药开始30分钟的患者,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出现异常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6、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对包装变形、安瓿瓶有裂痕或砂眼等密封不严的禁止使用,发现药液出现沉淀、悬浮物、混浊、变色和漏气等异常现象时禁止使用。 7、除按用法用量使用外,还可用肾康注射液60-100ml,按每20ml药液加入40-6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8、患者在用药期间,宜用低蛋白、低磷、高热量饮食。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