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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处方药 医保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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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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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维生素C片
维生素C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链激酶。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维生素C10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预胶化淀粉、酒石酸、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53082

国药准字H420206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急性心肌梗塞静脉溶栓治疗:一般推荐本品150万IU溶解于5%葡萄糖100ml,静脉滴注1小时。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应尽早开始,争取发病12小时内开始治疗。对于特殊病人(如体重过低或明显超重),医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剂量(按2万IU/kg体重计)。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片。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

副作用

1、两周内有出血、手术、外伤史、心肺复苏或不能实施压迫止血的血管穿刺等患者禁用。 2、近两周内有溃疡出血病史、食管静脉曲张、溃疡性结肠炎或出血性视网膜病变患者。 3、未控制的高血压,血压>180mmHg/110mmHg以上或不能排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患者。 4、凝血障碍及出血性疾病患者。 5、严重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6、二尖瓣狭窄合并心房颤动伴左房血栓者(溶栓后可能发生脑栓塞)、感染性心内膜炎患者。 7、妊娠期妇女。 8、对链激酶过敏患者。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发热、寒颤、恶心呕吐、肩背痛、过敏性皮疹。本品静脉滴注时可发生低血压,如血压下降应减慢滴注速度;过敏性休克罕见。轻度过敏反应不必中断治疗,重度过敏反应需立即停止静滴。过敏反应可用抗组织胺药物或激素处理。 2、出血,穿刺部位出血,皮肤瘀斑,胃肠道,泌尿道或呼吸道出血。重组链激酶用于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时,脑出血的发生率为0.1-0.3%。大出血时可用6-氨基己酸,输新鲜血浆或全血。 3、其他反应,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时可出现再灌注心率失常,偶见缓慢心率失常、加速性室性自搏性心率、室性早搏或室颤等;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黄疸及GPT升高;溶栓后可发生继发性栓塞,如肺栓塞、脑栓塞或胆固醇栓塞等。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注意事项

1、本品应严格在临床医师的指导下用药。 2、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应尽早开始,争取发病12小时内开始治疗。 3、本品使用前用5%葡萄糖溶液溶解,溶解液应在4-6小时内使用。 4、用链激酶后5天至12个月内不能用重组链激酶。 5、用本品治疗血管再通后,发生再梗塞,可用其他溶栓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7、药物过量:如使用药物过量,易发生出血,如出血量过大时,可用6-氨基己酸止血,输新鲜血浆或全血。

1. 避免与热、光、潮湿接触;2. 服用后不宜立即饮茶或咖啡;3.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腹泻;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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