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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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链激酶。 |
本品主要成份为咖啡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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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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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53082 |
国药准字H37020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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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
用于外科手术时预防出血或止血,以及内科、妇产科等出血性疾病的止血。也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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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急性心肌梗塞静脉溶栓治疗:一般推荐本品150万IU溶解于5%葡萄糖100ml,静脉滴注1小时。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应尽早开始,争取发病12小时内开始治疗。对于特殊病人(如体重过低或明显超重),医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剂量(按2万IU/kg体重计)。 |
口服:一次0.1~0.3g,一日3次,14日为一疗程,可连续应用数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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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两周内有出血、手术、外伤史、心肺复苏或不能实施压迫止血的血管穿刺等患者禁用。 2、近两周内有溃疡出血病史、食管静脉曲张、溃疡性结肠炎或出血性视网膜病变患者。 3、未控制的高血压,血压>180mmHg/110mmHg以上或不能排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患者。 4、凝血障碍及出血性疾病患者。 5、严重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6、二尖瓣狭窄合并心房颤动伴左房血栓者(溶栓后可能发生脑栓塞)、感染性心内膜炎患者。 7、妊娠期妇女。 8、对链激酶过敏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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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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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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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
用于外科手术时预防出血或止血,以及内科、妇产科等出血性疾病的止血。也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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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发热、寒颤、恶心呕吐、肩背痛、过敏性皮疹。本品静脉滴注时可发生低血压,如血压下降应减慢滴注速度;过敏性休克罕见。轻度过敏反应不必中断治疗,重度过敏反应需立即停止静滴。过敏反应可用抗组织胺药物或激素处理。 2、出血,穿刺部位出血,皮肤瘀斑,胃肠道,泌尿道或呼吸道出血。重组链激酶用于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时,脑出血的发生率为0.1-0.3%。大出血时可用6-氨基己酸,输新鲜血浆或全血。 3、其他反应,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时可出现再灌注心率失常,偶见缓慢心率失常、加速性室性自搏性心率、室性早搏或室颤等;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黄疸及GPT升高;溶栓后可发生继发性栓塞,如肺栓塞、脑栓塞或胆固醇栓塞等。 |
本品为止血升白细胞药,具有收缩增固微血管、提高凝血因子的功能、升高白细胞和血小板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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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严格在临床医师的指导下用药。 2、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应尽早开始,争取发病12小时内开始治疗。 3、本品使用前用5%葡萄糖溶液溶解,溶解液应在4-6小时内使用。 4、用链激酶后5天至12个月内不能用重组链激酶。 5、用本品治疗血管再通后,发生再梗塞,可用其他溶栓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7、药物过量:如使用药物过量,易发生出血,如出血量过大时,可用6-氨基己酸止血,输新鲜血浆或全血。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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