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处方药 医保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查看说明书
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国大欣通(注射用重组链激酶)
胸腺肽肠溶片
胸腺肽肠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链激酶。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从健康小牛胸腺中提取的含胸腺素α1等多种分子量小于6000的活性多肽。

生产企业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53082

国药准字H19991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急性心肌梗塞静脉溶栓治疗:一般推荐本品150万IU溶解于5%葡萄糖100ml,静脉滴注1小时。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应尽早开始,争取发病12小时内开始治疗。对于特殊病人(如体重过低或明显超重),医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剂量(按2万IU/kg体重计)。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两周内有出血、手术、外伤史、心肺复苏或不能实施压迫止血的血管穿刺等患者禁用。 2、近两周内有溃疡出血病史、食管静脉曲张、溃疡性结肠炎或出血性视网膜病变患者。 3、未控制的高血压,血压>180mmHg/110mmHg以上或不能排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患者。 4、凝血障碍及出血性疾病患者。 5、严重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6、二尖瓣狭窄合并心房颤动伴左房血栓者(溶栓后可能发生脑栓塞)、感染性心内膜炎患者。 7、妊娠期妇女。 8、对链激酶过敏患者。

1.耐受性良好,极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发热、寒颤、恶心呕吐、肩背痛、过敏性皮疹。本品静脉滴注时可发生低血压,如血压下降应减慢滴注速度;过敏性休克罕见。轻度过敏反应不必中断治疗,重度过敏反应需立即停止静滴。过敏反应可用抗组织胺药物或激素处理。 2、出血,穿刺部位出血,皮肤瘀斑,胃肠道,泌尿道或呼吸道出血。重组链激酶用于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时,脑出血的发生率为0.1-0.3%。大出血时可用6-氨基己酸,输新鲜血浆或全血。 3、其他反应,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时可出现再灌注心率失常,偶见缓慢心率失常、加速性室性自搏性心率、室性早搏或室颤等;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黄疸及GPT升高;溶栓后可发生继发性栓塞,如肺栓塞、脑栓塞或胆固醇栓塞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应严格在临床医师的指导下用药。 2、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应尽早开始,争取发病12小时内开始治疗。 3、本品使用前用5%葡萄糖溶液溶解,溶解液应在4-6小时内使用。 4、用链激酶后5天至12个月内不能用重组链激酶。 5、用本品治疗血管再通后,发生再梗塞,可用其他溶栓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7、药物过量:如使用药物过量,易发生出血,如出血量过大时,可用6-氨基己酸止血,输新鲜血浆或全血。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