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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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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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济南高华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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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25 |
国药准字H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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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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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吲达帕胺片: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5mg,每日1次。 吲达帕胺胶囊: 口服(最好早晨服用)。一次1粒,一日1次。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因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吲达帕胺缓释片: 每24小时服1片,最好早晨服用。药片必须用水整片吞服且不要嚼碎。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吲达帕胺缓释胶囊: 口服,每24小时服1粒,最好早晨服用。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0.5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1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2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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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磺胺过敏者,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低钾血症患者禁用。 2、通常,此药不要与锂和能引发扭转性室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合用。 |
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阻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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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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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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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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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吲达帕胺片/吲达帕胺胶囊/吲达帕胺缓释胶囊: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故可以采用最低有效剂量来减少不良反应。 1、低血钾和钾离子缺乏,在高危患者情况更严重(参见注意事项)。在以2.5mg剂量的吲达帕胺进行的临床试验中,4-6周后,可以观察到某些病例的血钾含量降低,25%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4mmol/L,10%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2mmol/L,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41mmol/L。 2、低血钠症和血容量减少,由此引起患者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如同时伴有氯的缺失,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此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也轻。 3、治疗中血尿酸和血糖含量增加:对于痛风和糖尿病患者,要更加注意仔细考虑应用这些利尿剂的适应症(参见药效学特性)。 4、血液学事件,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骨髓发育不全,溶血性贫血。 5、高钙血症:极为罕见。 6、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肝性脑病(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7、过敏反应,尤其是皮肤过敏反应,有过敏和哮喘病史的个体更易发生。 8、斑丘疹、紫癜,可能会加重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 9、恶心、便秘、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头痛、口干,这些症状很少发生,并且随着剂量的减少大部分症状能减轻。 10、胰腺炎:很少发生。 吲达帕胺缓释片: 1、安全性特征总结: (1)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超敏反应(皮肤为主),主要发生于具有过敏倾向、易于发生哮喘反应或斑丘疹的患者中。 (2)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治疗4至6周后,在10%患者中观察到低钾血症(血钾<3.4mmol/L),4%的患者血钾水平<3.2mmol/L。在治疗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23mmol/L。 (3)生物学和临床不良反应在很大程度上是剂量依赖性的。 2、在吲达帕胺治疗过程中观察到了以下不良反应,并按以下频率排序: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不能从已知数据中推测)。 (1)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罕见):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等不良反应极。 (2)代谢和营养障碍(未知):低钠血症、钾缺失低钠血症。 (3)神经系统疾病(未知):头晕、疲劳、头痛、感觉异常罕见,晕厥。 (4)眼部疾病(未知):近视、视力模糊、视力障碍。 (5)心脏疾病(未知):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可能是致命性的)。 (6)血管疾病(极罕见):低血压。 (7)胃肠道疾病(极罕见):呕吐不常见,恶心、便秘、口干罕见,胰腺炎。 (8)肝胆疾病(未知):肝功能受损极罕见,肝功能不全时可能出现肝性脑病、肝炎。 (9)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未知):超敏反应、斑丘疹常见,紫癜不常见,血管性水肿、荨麻疹、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Stevens-Johnson综合征极罕见,可能会使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加重、光敏反应。 (10)肾及泌尿系统疾病(极罕见):肾衰竭。 (11)实验室检查(未知):心电图QT间期延长、血糖增高、血尿酸增高、肝酶水平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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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吲达帕胺片: 1、肝功能不全,利尿后可促发肝昏迷。 2、作利尿用时,最好每晨给药一次,以免夜间起床排尿。 3、无尿或严重肾功能不全,可诱致氮质血症。 4、糖尿病时可使糖耐量更差。 5、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此时血尿酸可进一步增高。 6、为减少电解质平衡失调出现的可能,宜用较小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监测血钾、钠、钙、血糖及尿酸等,注意维持水与电解质平衡,注意及时补钾。 7、交感神经切除术后,此时降压作用会加强。 8、应用本品而需作手术时,不必停用本品,但须告知麻醉医师。 9、运动员慎用。 吲达帕胺胶囊/吲达帕胺缓释片/吲达帕胺缓释胶囊: 1、特别警告: (1)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样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特别是在电解质紊乱的情况下。如果发生肝性脑病,应立即停用利尿剂。 (2)光敏性:已有噻嗪类和噻嗪样利尿剂的光敏反应报道。如果治疗期间发生光敏反应,建议停止治疗。如果必须再次服用此利尿剂,建议保护患者体表暴露区域避免阳光或人工UVA的照射。 (3)辅料:本品含有乳糖。患有罕见的先天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者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障碍症的患者禁用此药。 2、使用中的注意事项:水和电解质平衡。 (1)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地监测血钠十分必要;在高风险人群如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伴有低血容量的低钠血症可能导致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合并丢失氯离子可能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型碱中毒:这一影响的发生率低,程度轻。 (2)血钾:钾缺乏而致的低钾血症是噻嗪类和噻嗪样利尿剂导致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和/或多种药物治疗者、以及具有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防低血钾的发生(<3.4mmol/L)。在这些情况下,低钾血症可以增加洋地黄类药物对心脏的毒性,增加心律失常的危险。心电图中QT间期延长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钾血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有致命危险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诱发因素。在所有上述病例中,必须更频繁地进行血钾监测。在治疗开始后的1周内,应进行首次血钾测定。测定出低血钾后,应进行相应的纠正。 (3)血钙:噻嗪类和噻嗪样利尿剂可能减少尿中钙的排泄,引起短暂轻微的血钙升高。明显的高钙血症可能由于先前未被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所致。检查甲状旁腺功能之前,应停止治疗。 (4)血糖:在糖尿病患者,对血糖的监测十分重要,尤其当存在低钾血症时。 (5)尿酸:在高尿酸血症的病人,痛风发作的机率可能增加。 (6)肾脏功能和利尿剂:只有当肾脏功能正常或仅轻度受损(成年人血肌酐低于25mg/L,即220μmol/L)时,噻嗪类和噻嗪样利尿剂才能发挥全效。老年人必须依据年龄、体重和性别对血肌酐进行调整。在利尿剂治疗初期,由于引起水钠丢失而造成的低血容量使肾小球滤过减少,这可能导致血中的尿素和肌酐增加。这种短暂的功能性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正常者没有影响;但对于原有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恶化。 (7)运动员:此药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造成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对此应予以注意。运动员慎用。 (8)对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不会影响警觉,但某些病人可能会发生与血压降低相关的个体反应,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联合应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时。因此,可以造成有关人员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下降。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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