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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达帕胺

吲达帕胺

处方药 医保

济南高华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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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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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达帕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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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吲达帕胺
吲达帕胺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达帕胺。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济南高华制药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025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吲达帕胺片: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5mg,每日1次。 吲达帕胺胶囊: 口服(最好早晨服用)。一次1粒,一日1次。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因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吲达帕胺缓释片: 每24小时服1片,最好早晨服用。药片必须用水整片吞服且不要嚼碎。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吲达帕胺缓释胶囊: 口服,每24小时服1粒,最好早晨服用。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磺胺过敏者,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低钾血症患者禁用。 2、通常,此药不要与锂和能引发扭转性室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合用。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本品用于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吲达帕胺片/吲达帕胺胶囊/吲达帕胺缓释胶囊: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故可以采用最低有效剂量来减少不良反应。 1、低血钾和钾离子缺乏,在高危患者情况更严重(参见注意事项)。在以2.5mg剂量的吲达帕胺进行的临床试验中,4-6周后,可以观察到某些病例的血钾含量降低,25%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4mmol/L,10%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2mmol/L,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41mmol/L。 2、低血钠症和血容量减少,由此引起患者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如同时伴有氯的缺失,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此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也轻。 3、治疗中血尿酸和血糖含量增加:对于痛风和糖尿病患者,要更加注意仔细考虑应用这些利尿剂的适应症(参见药效学特性)。 4、血液学事件,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骨髓发育不全,溶血性贫血。 5、高钙血症:极为罕见。 6、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肝性脑病(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7、过敏反应,尤其是皮肤过敏反应,有过敏和哮喘病史的个体更易发生。 8、斑丘疹、紫癜,可能会加重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 9、恶心、便秘、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头痛、口干,这些症状很少发生,并且随着剂量的减少大部分症状能减轻。 10、胰腺炎:很少发生。 吲达帕胺缓释片: 1、安全性特征总结: (1)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超敏反应(皮肤为主),主要发生于具有过敏倾向、易于发生哮喘反应或斑丘疹的患者中。 (2)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治疗4至6周后,在10%患者中观察到低钾血症(血钾<3.4mmol/L),4%的患者血钾水平<3.2mmol/L。在治疗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23mmol/L。 (3)生物学和临床不良反应在很大程度上是剂量依赖性的。 2、在吲达帕胺治疗过程中观察到了以下不良反应,并按以下频率排序: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不能从已知数据中推测)。 (1)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罕见):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等不良反应极。 (2)代谢和营养障碍(未知):低钠血症、钾缺失低钠血症。 (3)神经系统疾病(未知):头晕、疲劳、头痛、感觉异常罕见,晕厥。 (4)眼部疾病(未知):近视、视力模糊、视力障碍。 (5)心脏疾病(未知):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可能是致命性的)。 (6)血管疾病(极罕见):低血压。 (7)胃肠道疾病(极罕见):呕吐不常见,恶心、便秘、口干罕见,胰腺炎。 (8)肝胆疾病(未知):肝功能受损极罕见,肝功能不全时可能出现肝性脑病、肝炎。 (9)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未知):超敏反应、斑丘疹常见,紫癜不常见,血管性水肿、荨麻疹、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Stevens-Johnson综合征极罕见,可能会使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加重、光敏反应。 (10)肾及泌尿系统疾病(极罕见):肾衰竭。 (11)实验室检查(未知):心电图QT间期延长、血糖增高、血尿酸增高、肝酶水平升高。

注意事项

吲达帕胺片: 1、肝功能不全,利尿后可促发肝昏迷。 2、作利尿用时,最好每晨给药一次,以免夜间起床排尿。 3、无尿或严重肾功能不全,可诱致氮质血症。 4、糖尿病时可使糖耐量更差。 5、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此时血尿酸可进一步增高。 6、为减少电解质平衡失调出现的可能,宜用较小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监测血钾、钠、钙、血糖及尿酸等,注意维持水与电解质平衡,注意及时补钾。 7、交感神经切除术后,此时降压作用会加强。 8、应用本品而需作手术时,不必停用本品,但须告知麻醉医师。 9、运动员慎用。 吲达帕胺胶囊/吲达帕胺缓释片/吲达帕胺缓释胶囊: 1、特别警告: (1)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样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特别是在电解质紊乱的情况下。如果发生肝性脑病,应立即停用利尿剂。 (2)光敏性:已有噻嗪类和噻嗪样利尿剂的光敏反应报道。如果治疗期间发生光敏反应,建议停止治疗。如果必须再次服用此利尿剂,建议保护患者体表暴露区域避免阳光或人工UVA的照射。 (3)辅料:本品含有乳糖。患有罕见的先天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者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障碍症的患者禁用此药。 2、使用中的注意事项:水和电解质平衡。 (1)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地监测血钠十分必要;在高风险人群如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伴有低血容量的低钠血症可能导致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合并丢失氯离子可能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型碱中毒:这一影响的发生率低,程度轻。 (2)血钾:钾缺乏而致的低钾血症是噻嗪类和噻嗪样利尿剂导致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和/或多种药物治疗者、以及具有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防低血钾的发生(<3.4mmol/L)。在这些情况下,低钾血症可以增加洋地黄类药物对心脏的毒性,增加心律失常的危险。心电图中QT间期延长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钾血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有致命危险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诱发因素。在所有上述病例中,必须更频繁地进行血钾监测。在治疗开始后的1周内,应进行首次血钾测定。测定出低血钾后,应进行相应的纠正。 (3)血钙:噻嗪类和噻嗪样利尿剂可能减少尿中钙的排泄,引起短暂轻微的血钙升高。明显的高钙血症可能由于先前未被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所致。检查甲状旁腺功能之前,应停止治疗。 (4)血糖:在糖尿病患者,对血糖的监测十分重要,尤其当存在低钾血症时。 (5)尿酸:在高尿酸血症的病人,痛风发作的机率可能增加。 (6)肾脏功能和利尿剂:只有当肾脏功能正常或仅轻度受损(成年人血肌酐低于25mg/L,即220μmol/L)时,噻嗪类和噻嗪样利尿剂才能发挥全效。老年人必须依据年龄、体重和性别对血肌酐进行调整。在利尿剂治疗初期,由于引起水钠丢失而造成的低血容量使肾小球滤过减少,这可能导致血中的尿素和肌酐增加。这种短暂的功能性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正常者没有影响;但对于原有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恶化。 (7)运动员:此药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造成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对此应予以注意。运动员慎用。 (8)对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不会影响警觉,但某些病人可能会发生与血压降低相关的个体反应,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联合应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时。因此,可以造成有关人员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下降。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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