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干咳。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等,亦可用于因吸入刺激物引起的刺激性干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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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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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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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85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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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干咳。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等,亦可用于因吸入刺激物引起的刺激性干咳。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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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氢溴酸右美沙芬分散片/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15-30mg,一日3-4次。 氢溴酸右美沙芬软胶囊: 口服。 1、成人:常用一次10-20mg,一日3-4次。 2、小儿:2岁以下未定;2-6岁,一次口服2.5-5mg,一日3-4次;6-12岁,一次口服5-10mg,一日3-4次。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氢溴酸右美沙芬咀嚼片: 咀嚼服用。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mg氢溴酸右美沙芬计算,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氢溴酸右美沙芬缓释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30mg,一日2次。 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氢溴酸右美沙芬溶液: 口服。 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5ml,一日3次。 2、12岁以下儿童:一日3-4次。 (1)1-3岁(标准体重10-15kg):一次1.5-2ml; (2)4-6岁(标准体重16-21kg):一次2-3ml; (3)7-9岁(标准体重22-27kg):一次3-4ml; (4)10-12岁(标准体重28-32kg):一次4-5ml。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 口服。 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0ml,一日3次。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ml;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ml;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ml;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ml;一日3-4次。 右美沙芬缓释混悬液: 口服。服用以前充分振摇。 1、成人和12周岁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二次,每次10ml。 2、6-12岁儿童,常用量每日二次,每次5ml。 3、2-6岁儿童,常用量每日二次,每次2.5ml。 注射用氢溴酸右美沙芬: 1、使用前,每支需用1ml注射用水溶解。 2、皮下或肌内注射:通常成人每次5mg-10mg(1-2支),一日1-2次;可由临床医师根据患者年龄及咳嗽严重程度情况增减本品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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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 2、正服用单胺氧化酶阻断剂的患者或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3、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有精神病史者忌用。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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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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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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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干咳。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等,亦可用于因吸入刺激物引起的刺激性干咳。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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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有发生抑制呼吸现象。 2、神经系统:有时出现头痛、头晕、失眠。 3、消化系统:少数患者可有恶心、呕吐、便秘、口渴等不良反应,个别患者用药后发生ALT轻微升高。 4、过敏反应:偶见皮疹。 5、注射局部可有红肿、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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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镇咳作用,使用时应注意治疗咳嗽的原因,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具有催眠作用,用药后的患者应避免从事高空作业和汽车驾驶等类危险的操作。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缓释片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12、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13、注射剂应避免在神经分布丰富部位注射,也应避免在同一个部位反复注射。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