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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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红霉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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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诺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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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 品牌 | ||
| 规格 | 2.5g |
0.5g |
| 剂型 | 眼用制剂(眼膏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贝诺酯。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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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国药准字H21020686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本品口服。1.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2.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片。 |
| 不良反应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2.可引起皮疹。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儿童用药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疗程不宜长于5天,以防肾脏受损。 |
| 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本品为阿司匹林与对乙酰氨基酚以酯键结合的中性化合物。有解热镇痛作用,不良反应较阿司匹林小,患者易于耐受,口服后在胃肠道不被水解,在肠内吸收并迅速在血中达到有效浓度,特点是很少引起胃肠出血。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应与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和肝素)同时使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