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珍珠口疮颗粒对比贝诺酯片

3图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贝诺酯片 贝诺酯片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品牌

规格

10g*6袋

0.5g

剂型

颗粒剂

片剂

主要成分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贝诺酯。

性状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微苦、涩而后甘。

生产企业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031

国药准字H21020686

作用与功效

燥湿,生肌止痛。本品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复发性口腔溃疡),症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每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疗程5天。

本品口服。1.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2.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片。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2.可引起皮疹。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疗程不宜长于5天,以防肾脏受损。

药理作用

本品为阿司匹林与对乙酰氨基酚以酯键结合的中性化合物。有解热镇痛作用,不良反应较阿司匹林小,患者易于耐受,口服后在胃肠道不被水解,在肠内吸收并迅速在血中达到有效浓度,特点是很少引起胃肠出血。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下服用。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贫血者慎用。5. 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应与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和肝素)同时使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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