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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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硫氨酸。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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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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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437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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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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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硫氨酸片: 口服,一次0.25-0.5g(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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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酸中毒、肝昏迷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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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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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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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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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引起恶心、呕吐及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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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2、药物过量:长期大量应用,可致意识模糊和精神错乱。过量会使肝脏纤维化。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