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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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盐酸贝那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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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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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92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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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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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2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4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曰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8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 若单独服用本品血压下降幅度不满意,可加用另一种降压药,如:噻嗪类利尿剂、钙拮抗剂或β-阻滞剂(先从小剂量开始)。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而小于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剂量为5mg(1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Omg(2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详见说明书。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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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以下列出的是与贝那普利以及其它ACE抑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与成年人相似。没有关于儿童长期给药和其对生长、青春期发育和一般发育的影响的资料。详见说明书。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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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与成年人一样(见【药代动力学】)。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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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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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可能引起高血钾,应定期监测血钾水平;4.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即停药;5.与某些药物有相互作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