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高三尖杉酯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屈螺酮3mg和炔雌醇0.03mg。 |
|
| 生产企业 |
绍兴民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291 |
国药准字J2013012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
女性避孕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5-0.1mg/kg,以4-6日为一疗程。 高三尖杉酯碱氯化钠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如血红细胞无急骤下降,可连续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静脉滴入,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8-0.1mg/kg,以40-60日为一疗程;或间歇给药,每日按体重0.1-0.15mg/kg,以5-10日为一疗程,停药1-2周再重复用药。 |
给药途径 口服 给药方法 如何服用本品 如果服用正确,复方口服避孕药每年的避孕失败率约为1%。如果出现漏服药物或者服用方法不正确,避孕失败率会上升。 必须按照包装所标明的顺序,每天约在同一时间用少量液体送服。每日1片,连服21天。停药7天后开始服用下一盒药,其间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一般在该周期最后一片药服完后2-3天开始出血,而且在开始下一盒药时出血可能还未结束。 如何开始服用本品 开始服药前,未使用激素避孕药的妇女(过去一个月) 应该在妇女自然月经周期的第1天开始服药(即月经出血的第1天)。也可以在第2-5天开始,这种情况下,推荐在第一个服药周期的最初7天内,加用屏障避孕法。 从另一种复方激素避孕药(复方口服避孕药/COC),阴道环或者经皮贴剂改服的妇女 最好在服用以前所用的COC最后一片含激素药物后,第2天即开始服用本品,最晚应在以前所用COC的停药期末或使用不含激素药片期末立即开始服用本品。对于曾经使用过阴环或者经皮贴剂的妇女,最好在取出的当天开始服用本品,但最晚应该在下一次用药时开始服用本品。 从单纯孕激素方法(微丸药、注射剂 |
|
| 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严重或频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
安全性总结 本品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是恶心和乳房疼痛。大于6%的使用者发生过上述不良反应。 严重不良反应有动脉和静脉血栓栓塞。 不良反应列表 本品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共4897例)发生率总结于下表中。在每个发生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按照严重程度降序排列。发生频率定义为常见(1/100至 临床试验中的不良事件使用MedDRA字典(版本12.1)。表达同一医学现象的不同MedDRA术语合并为一个不良反应以避免淡化或掩盖真实影响。 *-发生率评估来自流行病学研究 复方口服避孕药组发生率临界于十分罕见 *-动脉和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含下述医学实体: 周围深静脉闭塞,血栓和栓塞/肺血管闭塞,血栓,栓塞和梗死/心肌梗死/脑梗死和非出血性卒中。 对于动脉和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和偏头疼也可参见【禁忌】,【注意事项】。 MedDRA首选术语用于描述特定反应及它的同义词和有关条件。不良反应术语基于MedDRA版本12.1。 特定不良反应描述 发生率极低的不良反应或被认为与复方口服避孕药组相关的迟发症状列表如下(参见【禁忌】,【注意事项】): 肿瘤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
女性避孕 |
|
| 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本品对骨髓各系列的造血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对粒细胞系列的抑制较重,红细胞系列次之,对巨核细胞系列的抑制较轻。 2、消化系统:常见的症状为厌食、恶心、呕吐,少数患者可产生肝功能损害。 3、低血压:文献报告当高三尖杉酯碱每次剂量>3.0mg/m2时,部分患者于给药后4小时左右会出现血压降低的现象。 4、心脏毒性:较常见的心脏毒性有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或室性期外收缩,及心电图出现S-T段变化及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现。极少数患者可出现奔马律,程度不一的房室传导阻滞及束支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 5、个别病人可产生脱发、皮疹。偶见一例疑为严重过敏性休克的个案报道。 |
||
| 注意事项 |
1、当本品作为治疗急性白血病联合化疗方案组成药物时,其具体剂量及疗程必须参考有关规定。 2、本品适用于血液中白细胞不断增多的急性白血病,但宜先从小剂量开始。 3、使用本品及联合化疗方案时应适当增加患者的液体入量,以防止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肾病的发生。 4、对已合并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患者,在处理DIC的同时,仍可考虑小剂量选用本品。 5、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采用本品时破坏会更增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能增高。 6、心血管疾病:静脉滴注速度过快或长期持续或重复给药时,会产生各种心脏毒性。故使用本品时,静脉滴注速度宜慢,对原有心律失常及各类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对严重或顿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则不宜选用本品。 7、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功能显著抑制或血象呈严重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有痛风或尿酸盐肾结石病史患者。 8、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下列各项: (1)周围血象,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血红蛋白量1-2次,如血细胞在短期内有急骤下降现象者,则应每周观察血象; (2)肝功能,包括血清1分钟胆红素、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等; (3)心脏体征及心电图检查。 |
警告 如果存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危险因素,应对每一位妇女权衡应用COC的益处与可能出现的危险,在她决定开始服药前与其进行讨论。如果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或危险因素加重、恶化或首次出现,应与医生联系。医生应决定是否应该停用COC。 · 循环系统疾病 流行病学的研究已经表明,使用COCs与动、静脉血栓形成以及血栓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死、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和脑血管事件的危险性增加有关。这些事件的发生罕见。 使用第一年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VTE)的危险性最高。在开始使用COC或再次(停药间隔期持续4周或更长时间)使用相同或不同的COC时,风险会增加。一项大型前瞻性3组队列研究数据显示,风险增加主要出现在最初3个月。总之使用含低剂量雌激素(<50μg炔雌醇)的COCs妇女,静脉血栓栓塞风险比未使用COCs且未怀孕妇女高2-3倍,但风险低于怀孕和分娩。 VTE可能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1%-2%)。 流行病学研究显示含屈螺酮OCs的VTE风险高于含左炔诺孕酮OCs(即第二代口服避孕药),可能与含去氧孕烯/孕二烯酮OCs(即第三代口服避孕药)的风险相当。 静脉血栓栓塞(VT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