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卡尼汀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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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左卡尼汀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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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尖杉酯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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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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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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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卡尼汀。 |
本品主要成分为高三尖杉酯碱。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15 |
国药准字H20153291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继发性卡尼汀缺乏症。由冠心病(CAD)引起的心肌代谢损害: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心源性休克引起的严重低灌注状态。 |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
| 用法用量 | 每次血透后推荐起始剂量是10-20mg/kg,溶于5-10ml注射用水中,2-3分钟1次静脉推注,血浆左卡尼汀波谷浓度低于正常(40-50μmol/L)立即开始治疗,在治疗第3或第4周时调整剂量(如在血透后5mg/kg)。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5-0.1mg/kg,以4-6日为一疗程。 高三尖杉酯碱氯化钠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如血红细胞无急骤下降,可连续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静脉滴入,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8-0.1mg/kg,以40-60日为一疗程;或间歇给药,每日按体重0.1-0.15mg/kg,以5-10日为一疗程,停药1-2周再重复用药。 |
| 不良反应 | 1.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 2.口服或静脉注射左卡尼汀可引起癫痫发作,不论先前是否有癫痫病史,先前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可诱发癫痫或使癫痫加重。 3.在一项慢性血透患者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不考虑因果关系,仅报导发生率≥5%的反应)主要有: (1)全身系统:胸痛、感冒症状、头痛、注射部位反应、疼痛等; (2)心血管系统:心血管异常、高血压、低血压、心动过速等; (3)消化系统: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 (4)内分泌系统:甲状腺异常等; (5)血液淋巴系统:贫血等; (6)代谢系统:高钙血症、高钾血症、血容量增多症等; (7)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压抑等; (8)呼吸系统:咳嗽、咽喉炎、鼻炎等; (9)皮肤:瘙痒、皮疹; (10)泌尿系统:肾功能异常等。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严重或频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
| 禁忌 | 对本药或其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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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虽动物实验不能证明左卡尼汀的生殖毒性,但在孕妇尚未进行合适和对照的研究,动物实验结果与人可能有一定差异,除非临床必须使用时孕妇才使用本药。目前不清楚该药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因为许多药都可以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是否可用此药或停用须权衡对母亲的利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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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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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本药可应用于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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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口服或静脉注射左卡尼汀可引起癫痛发作,不论先前是否有癫病病史,先前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可诱发癫痫或使癫痫加重。在一项慢性血透患者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不考虑因果关系,仅报道发生率>=5%的反应)主要有:l)全身系统:胸痛、感冒症状、头痛、注射部位反应、疼痛等;2)心血管系统:心血管异常、高血压、低血压、心动过速等;3)消化系统: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4)内分泌系统:甲状腺异常等;5)血液淋巴系统:贫血等;6)代谢系统:高钙血症、高钾血症、血容量增多症等;7)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压抑等;8)呼吸系统:咳嗽、咽喉炎、鼻炎等;9)皮肤:瘙痒、皮疹;10)泌尿系统:肾功能异常等。 |
1、骨髓抑制:本品对骨髓各系列的造血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对粒细胞系列的抑制较重,红细胞系列次之,对巨核细胞系列的抑制较轻。 2、消化系统:常见的症状为厌食、恶心、呕吐,少数患者可产生肝功能损害。 3、低血压:文献报告当高三尖杉酯碱每次剂量>3.0mg/m2时,部分患者于给药后4小时左右会出现血压降低的现象。 4、心脏毒性:较常见的心脏毒性有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或室性期外收缩,及心电图出现S-T段变化及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现。极少数患者可出现奔马律,程度不一的房室传导阻滞及束支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 5、个别病人可产生脱发、皮疹。偶见一例疑为严重过敏性休克的个案报道。 |
| 注意事项 | 接受胰岛素或降血糖的口服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左卡尼汀可造成低血糖症。所以,必须经常监测这些患者的血浆葡萄糖水平,以便调整降糖治疗。静脉给药时应缓慢进行(2-。分钟)。因为左卡尼汀是一种生理性产物,故不会在耐受性和依赖性方面显示出任何危险。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左卡尼汀对驾驶或操纵机器的能力无不良影响。 |
1、当本品作为治疗急性白血病联合化疗方案组成药物时,其具体剂量及疗程必须参考有关规定。 2、本品适用于血液中白细胞不断增多的急性白血病,但宜先从小剂量开始。 3、使用本品及联合化疗方案时应适当增加患者的液体入量,以防止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肾病的发生。 4、对已合并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患者,在处理DIC的同时,仍可考虑小剂量选用本品。 5、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采用本品时破坏会更增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能增高。 6、心血管疾病:静脉滴注速度过快或长期持续或重复给药时,会产生各种心脏毒性。故使用本品时,静脉滴注速度宜慢,对原有心律失常及各类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对严重或顿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则不宜选用本品。 7、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功能显著抑制或血象呈严重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有痛风或尿酸盐肾结石病史患者。 8、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下列各项: (1)周围血象,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血红蛋白量1-2次,如血细胞在短期内有急骤下降现象者,则应每周观察血象; (2)肝功能,包括血清1分钟胆红素、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等; (3)心脏体征及心电图检查。 |
| 药物相互作用 | 左卡尼汀与其他药物之间没有已知的相互作用。 |
本品是从三尖杉属植物提出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酯碱,能抑制真核细胞蛋白质的合成,使多聚核糖体解聚,干扰蛋白核体糖功能。本品对细胞内DNA的合成亦有抑制作用。有体外实验显示,本品对G1、G2期细胞杀伤作用最强,而对S期细胞作用较小。本品与阿糖胞苷、巯嘌呤等无交叉耐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