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也可用作预防;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用于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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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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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万邦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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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976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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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也可用作预防;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用于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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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2g(1粒),一日5次,共10日;或一次0.4g(2粒),一日3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一次0.2g(1粒),一日5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的慢性抑制疗法,一次0.2g(1粒),一日3次,共6个月,必要时剂量可加至一次0.2g(1粒),一日5次,共6-12个月。 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4粒),一日5次,共7-10日。 3、肾功能不全的成人患者应按说明书调整剂量。 4、水痘:2岁以上儿童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4次,共5日,出现症状立即开始治疗,40kg以上儿童和成人常用量为一次0.8g(4粒),一日4次,共5日。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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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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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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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也可用作预防;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用于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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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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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阿昔洛韦可引起急性肾功能衰蝎。肾损害患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造成死亡。应用阿昔洛韦治疗时,需仔细观测有无肾功能衰竭征兆和症状(如少尿、无尿、血尿、腰痛、腹胀、恶心、呕吐等),并监测尿常规和肾功能变化,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用药,避免过量应用。应用阿昔洛韦治疗,应摄入充足的水,防止药物沉积于肾小管内。对接受有潜在的肾毒性药物的病人使用阿昔洛韦时应特别注意,因为这可能增加肾功能障碍的危险性,以及增加可逆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老年人、孕妇及儿童应慎重使用阿昔洛韦,或在监测下使用。 1、对更普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