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试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前述国外一项III期临床研究结果得出。对于中国人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疗效尚待进一步临床研究证实。两个多中心安慰剂对照随机的Ⅲ期试验中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结果显示在铂类为基础的化疗(卡铂+紫杉醇;或者吉西他滨+顺铂)同时服用厄洛替尼无临床受益,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情况的一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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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厄洛替尼。 |
鸦胆子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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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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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0030 |
国药准字Z20080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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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试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前述国外一项III期临床研究结果得出。对于中国人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疗效尚待进一步临床研究证实。两个多中心安慰剂对照随机的Ⅲ期试验中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结果显示在铂类为基础的化疗(卡铂+紫杉醇;或者吉西他滨+顺铂)同时服用厄洛替尼无临床受益,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情况的一线治疗。 |
消化系统肿瘤、肺癌、脑瘤、白血病、直肠癌、食道癌、胃癌、原发性肝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肺癌、脑瘤、白血病、直肠癌、食道癌、胃癌、原发性肝癌、肺癌脑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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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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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疲劳、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感染等。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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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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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试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前述国外一项III期临床研究结果得出。对于中国人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疗效尚待进一步临床研究证实。两个多中心安慰剂对照随机的Ⅲ期试验中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结果显示在铂类为基础的化疗(卡铂+紫杉醇;或者吉西他滨+顺铂)同时服用厄洛替尼无临床受益,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情况的一线治疗。 |
消化系统肿瘤、肺癌、脑瘤、白血病、直肠癌、食道癌、胃癌、原发性肝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肺癌、脑瘤、白血病、直肠癌、食道癌、胃癌、原发性肝癌、肺癌脑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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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鸦胆子油的主要成分油酸,它能够抑制拓扑异构酶(TOPOII)活性,从而抑制细胞DNA的合成及生长,阻断癌细胞的增殖。 2.鸦胆子油对肿瘤癌细胞具有选择性,即选择性破坏癌细胞膜和线粒体等膜性系统,使癌细胞变性坏死,而对正常细胞无损害。 3.鸦胆子油对肿瘤癌细胞具有靶向性,用药后药物浓度集中,并与癌细胞具有特异性紧密的亲和力。 4.鸦胆子油对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都有促进作用。 5.鸦胆子油具有促进骨髓干细胞的造血功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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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5. 出现严重皮疹或腹泻时需停药。 |
本品无明显毒副作用,但少数患者偶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如有分层应停止使用。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药;饭后服用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