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酮康唑栓:用于治疗阴道念珠菌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
| 生产企业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836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酮康唑栓:用于治疗阴道念珠菌病。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酮康唑栓: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栓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粒,连续3天为一疗程。 酮康唑乳膏: 1、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1-2次。 2、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但为减少复发。 3、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酮康唑洗剂: 1、局部外用,将适量本品(约5ml)涂于已润湿的头发上,轻揉以产生大量泡沫。轻轻按摩头皮3-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净。如需要,可再重复一次。 2、治疗头皮屑:每周2次,连用2-4周,控制头屑,按需使用。 3、本品含护发成份,用后通常无需再使用护发素。如需要也可配合其它护发素或洗发液使用。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
| 副作用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
| 禁忌 |
|
|
|
| 成分 |
酮康唑栓:用于治疗阴道念珠菌病。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
| 药理作用 |
酮康唑栓: 偶见局部阴道灼热感、刺激和瘙痒。 酮康唑乳膏: 1、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2、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如灼热感、皮肤刺激、局部湿疹。 3、极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肿和其他局部皮肤反应。 酮康唑洗剂: 1、局部使用本品治疗一般耐受性良好。 2、少数人由于局部刺激或过敏,用药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或接触性皮炎。 3、上市后使用人群中,极罕见出现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接触性皮炎、泛发性皮疹、荨麻疹。 4、对参加临床研究的1258名受试者的用药安全性进行评价。1.8%的受试者出现用药部位瘙痒,2.4%的受试者出现头发质地异常(如油发等)。少见病例中出现用药部位干燥、过敏、皮疹、毛囊炎、脱发、脓疱、触痛、刺激及其它反应。头发颜色改变、皮肤灼伤感、痤疮、脱皮、结膜炎、眼部刺激。 |
||
| 注意事项 |
酮康唑栓: 1、如发生局部刺激、过敏,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防止感染。 2、性伴侣若有感染也应进行相应的治疗。 3、本品为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用药尚无安全性数据。文献报道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时乳汁中的含量极低。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时应权衡利弊。 5、儿童用药:尚未进行儿童患者的安全有效性研究。 6、老年用药:尚未进行老年患者的安全有效性研究。 7、药物过量:本品为外用制剂,一般不会发生药物过量情况。万一误服本品,可采取洗胃的措施。 酮康唑乳膏: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酮康唑洗剂: 1、使用2-4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如被意外食入,仅需进行支持疗法和对症治疗,不应进行催吐或洗胃。 12、本品局部使用时不会发生吸收,因此使用时不需特别注意。 13、本品含以聚季铵盐-7为主的护发成份,对头发有滋润、保湿的作用,用后头发更柔顺,有光泽,通常无需再使用护发素。如有需要也可配合其他护发素使用。 14、本品不含激素,在使用时,对局部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建议应在2-3周内逐渐停用皮质激素类药物,以防止发生反跳现象(反跳现象是指症状控制之后减量太快或突然停药可使原病复发或加重)。 15、对非妊娠人群,在头皮处外用本品时,检测不出血浆中的酮康唑。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