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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奥曲肽

醋酸奥曲肽

非处方药 医保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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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奥曲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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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醋酸奥曲肽
醋酸奥曲肽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373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0.1毫克,每日三次,餐前皮下注射。根据症状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5毫克/天。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头痛、眩晕、皮疹等。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4. 避免与碱性药物配伍使用;5.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6. 用药期间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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