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暂时解除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引起的眼部瘙痒。亦可用于治疗内眼手术后(白内障摘除术)的炎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咯酸氨丁三醇。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40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暂时解除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引起的眼部瘙痒。亦可用于治疗内眼手术后(白内障摘除术)的炎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睛内。 1、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一次1滴,一天4次或遵医嘱。 2、用于白内障摘除术后炎症,应在白内障术后24小时内一次1滴,一天4次,连用2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对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暂时解除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引起的眼部瘙痒。亦可用于治疗内眼手术后(白内障摘除术)的炎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用药后有一过性刺痛或灼热感。临床研究报告中使用本品患者中有40%出现此反应。小于5%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眼刺激、浅层眼部感染及浅层角膜炎。 2、偶有过敏反应,角膜水肿,眼干、视力模糊等症状。 3、罕有角膜溃疡,头痛,充血等反应。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乙酰水杨酸、苯乙酸衍生物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上述药物有过敏反应者应慎用本品。 2、曾有报道眼科手术时,局部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增加眼组织出血。本品应慎用于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避免合并应用可能延长出血时间的药物。 3、避免配带隐形眼镜等软性接触镜时用药。 4、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药物浑浊应避免使用或停用。 5、使用本品感觉不适,应立即停药。 6、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 7、每支开启一日后不可再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妇女目前尚无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对于妊娠期妇女,必须权衡利弊,只有当可能获得的疗效确实大于可能的危险时方可应用本品。哺乳期妇女慎用。 9、儿童用药: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 10、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1、药物过量:尚未有用药过量的数据资料。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