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注射用胸腺肽
|
非诺贝特咀嚼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g |
|
| 剂型 | 注射剂(冻干)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辅料为:右旋糖酐40。 |
本品主要成分为非诺贝特。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481 |
国药准字H20153027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征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征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癣、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 用法用量 |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2.静脉滴注。|(1)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2)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3)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4)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隔日1次,每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5)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续,3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1g(1片),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1片),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 不良反应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
| 禁忌 |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 儿童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老人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发生率约有2%-15%。 1、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 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 3、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 4、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 5、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 注意事项 |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浑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2)肝功能试验。 (3)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 (4)血肌酸磷酸激酶。 3、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 5、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尚无用于人类的实验数据。 8、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 9、老年用药:老年人单剂量口服本品的清除率与成年人相似,但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为氯贝丁酸衍生物类血脂调节药,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和甘油三酯的生成并同时使其分解代谢增多,降低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甘油三酯;还使载脂蛋白A1和A11生成增加,从而增高高密度脂蛋白。本品尚有降低正常人及高尿酸血症患者的血尿酸作用。动物实验表明,非诺贝特具有致畸性和致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