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菊感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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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桑菊感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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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诺贝特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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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每片0.3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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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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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非诺贝特。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4020087 |
国药准字H20153027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1g(1片),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1片),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
| 禁忌 | 1.常用于风热表证,对于表热不重而咳嗽明显者更为适宜,是治风热咳嗽的主方。2.风寒感冒忌用。3.服药期间忌食粘腻荤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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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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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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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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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有解热,抗炎,发汗,抗菌,抑制肠蠕动亢进等作用。1.解热:本方按成人量15.40倍剂量灌胃,能使五联菌苗和啤酒酵母所致发热模型动物(家兔、大鼠)的体温下降,作用显著,效果与复方阿司匹林0.2mg/kg相似。另有实验以解热为指标,在大鼠中测定了口饲桑菊饮的药动学参数,认为其基本上是一室模型特征,t1/2。在1.1-2.2小时之间,作用期在6-12小时之间,口服后的药峰时间在2小时以内,与麻黄汤、银翘散、桂枝汤相似,具有吸收快、起效快、排泄迅速,作用维持时间短,符合解表剂的应用特征。2.抗炎:桑菊饮对实验性急性炎症模型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此外,该方能明显增加大鼠肾上腺中胆固醇的含量、升高血浆中醛固酮和皮质醇水平,又能降低肾上腺中维生素C含量,兴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揭示其抗炎作用的产生是通过多种途径整合而实现的。3.发汗:桑菊饮灌胃给予大鼠,使正常大鼠汗腺分泌增加,发汗作用的峰时一般在给药后1.5-2.0小时。4.抗菌:桑叶、菊花、连翘、薄荷、杏仁、甘草以及全方,体外实验证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链球菌、卡地球菌、白喉杆菌、大肠杆菌等有明显的抑制作用。5.抑制肠蠕动亢进:桑菊饮能显著抑制新斯的明诱发的小鼠肠道运动亢进,最低起效剂量为0.103g/kg口服,相当于临床等效剂量的效应,消除半衰期为4.20小时,效应维持时间为27.70小时,效应达峰时间为1.13小时。 |
发生率约有2%-15%。 1、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 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 3、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 4、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 5、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2)肝功能试验。 (3)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 (4)血肌酸磷酸激酶。 3、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 5、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尚无用于人类的实验数据。 8、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 9、老年用药:老年人单剂量口服本品的清除率与成年人相似,但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为氯贝丁酸衍生物类血脂调节药,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和甘油三酯的生成并同时使其分解代谢增多,降低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甘油三酯;还使载脂蛋白A1和A11生成增加,从而增高高密度脂蛋白。本品尚有降低正常人及高尿酸血症患者的血尿酸作用。动物实验表明,非诺贝特具有致畸性和致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