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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铂

卡铂

处方药 医保

昆明贵研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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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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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卡铂
卡铂
醋酸甲羟孕酮片
醋酸甲羟孕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铂。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生产企业

昆明贵研药业有限公司

Pfizer Italia S.r.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908

注册证号H201406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卡铂: 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浓度为10mg/ml,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一般成人用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0-400mg/m2,每3-4周给药1次;2-4次为一疗程。也可采用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间隔4周重复。 卡铂注射液: 1、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2、临用时把本品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推荐剂量为0.3-0.4g/m2,一次给药,或分五次五天给药。均四周重复给药一次,每2-4周期为一疗程。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甘露醇过敏者。 3、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成分

本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药理作用

卡铂注射液: 1、血液毒性:骨髓抑制是卡铂剂量限制性毒性。注射后14-24天白细胞和血小板降至最低,一般在35-41天可恢复正常水平。对白细胞低于4000/mm3及血小板低于8万/mm3都应慎用或减量应用。一般体质差、≥65岁的病人和加强化疗的复治病人,产生的骨髓抑制更严重,持续时间更长。卡铂与其它骨髓中毒性药物合用或配合放疗,骨髓抑制会加重。但只要应用合理适当,骨髓抑制是可逆的,不会产生积累影响。据报道,用卡铂治疗的病人出现感染和血红蛋白的并发症分别占4%和6%。血红蛋白正常的病人,治疗后71%的病人出现血红蛋白低于11g/dl的贫血,贫血发生率随卡铂用量的增加而提高。 2、胃肠毒性:用卡铂治疗后约15%的病人出现恶心,65%出现呕吐。其中有三分之一病人呕吐严重,恶心和呕吐通常在治疗后24小时消失。止吐剂能有效地预防治疗卡铂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和食欲不振也有报道。 2、肾毒性:一般卡铂的肾毒性无剂量依赖性。约15%的病人BUN或血浆肌酸酐水平提高;25%的病人肌酸酐廓清率下降到60ml/min以下;肾功能损伤者,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均提高。当肾功能衰竭时,无论水化是否能阻止肾毒性,应先降低卡铂用量或停药。 3、过敏反应:据报道,约2%的病人给药后几分钟即出现皮疹。无其它明显原因引起的发烧、瘙痒、荨麻疹、红斑和极少有的支气管痉挛、低血压等过敏反应。同其它铂类化合物引起的过敏反应相类似。 4、耳毒性:无临床症状的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只有1%发展为有症状的耳毒性,包括大多数导致耳鸣的病人。 5、神经毒性:发生率较低的周围神经病,如感觉异常或减少深部腱的反射。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期间,这种症状会持续或者加重。 6、其它: (1)肝功能正常的病人,用卡铂治疗后,出现轻至中度的肝功能异常。但多数病例会在治疗期间自动恢复正常。 (2)偶见味觉减退、脱发,不伴有感染或过敏反应的发烧、寒战,呼吸、心血管、粘膜、生殖泌尿、皮肤、肌骨骼等部位副反应发生率低于5%。尽管报道过因心血管副反应致死的病人,但死亡是否与化疗有关还不清楚。 (3)溶血-尿毒症综合症极少有报道。 注射用卡铂: 1、常见的反应: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毒性,白细胞与血小板在用药21日后达最低点,通常在用药后30日左右恢复;粒细胞的最低点发生于用药后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复;白细胞与血小板减少与剂量相关,有蓄积作用。 (2)注射部位疼痛。 2、较少见的反应: (1)过敏反应(皮疹或瘙痒,偶见喘咳),发生于用药后几分钟之内。 (2)周围神经毒性: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 (3)耳毒性: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耳鸣偶见。 (4)视力模糊、粘膜炎或口腔炎。 (5)恶心及呕吐、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脱发及头晕,偶见变态反应和肝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后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用药前后,严密监视病人的肾功能和血象。 3、由于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的病例,有必要输血治疗。 4、在治疗开始和之后的每周都要检查血细胞,作为之后调整剂量的依据。 5、用顺铂治疗的病人,用本品应慎重或注意监视。因为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再用卡铂治疗,耳毒性会持续或加重。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这种反应会持续或加重。 6、一旦发生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7、如同其它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一样,动物实验表明卡铂有致癌作用。 8、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的病人,卡铂的肾清除下降,这时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9、与其它抗癌方式联合治疗,应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10、本品只做静脉注射,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11、本品一经稀释,应在8hr以内用完,滴注及存放时应避免直接日晒。 12、卡铂可能引起血浆中电解质的下降(如镁、钾、钠、钙等),使用期间注意监测。 13、对一切可能发生的副反应,都要随访检查。 14、有水痘,带状疱疹、感染、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 1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用本品的安全性还未确定,已知卡铂对许多实验对象产生胚胎毒性及诱变的可能性。 (2)卡铂是否通过乳汁分泌还不清楚。据研究,许多药物能分泌到乳汁中,卡铂一旦分泌到乳汁,会对乳婴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需要用卡铂治疗的哺乳期妇女,要在停止哺乳和中断治疗之间作出选择。 16、儿童用药:儿童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未经试验研究确定。 1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其体能、全身的肌酸酐清除率及肾对卡铂的清除率,慎重调整卡铂的用量,并且随时监控。 18、药物过量:卡铂过量还没有解毒剂。卡铂过量引起骨髓抑制和肝、肾功能损伤有关的并发症;高剂量的卡铂会导致极少出现的失明。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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