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玻璃酸钠滴眼液
|
贝美格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15mg |
|
| 剂型 | 滴眼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玻璃酸纳。 |
本品主要成分为贝美格。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国药准字H3102262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本品主要用于巴比妥类药物及其他催眠药,如格鲁米特、水合氧醛等的药物中毒,也可用于降低硫喷妥钠的麻醉深度,以加速其恢复。 |
|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溶于适量的5%葡萄糖注射液中以每3-5min50mg的速度缓慢静脉注射,至病情改善为止;或以5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注入速度宜慢,以免引起惊厥。 |
|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1、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2、急性卟啉症禁用,因可能诱发急性发作。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1、大剂量可引起恶心、呕吐、腱反射亢进、肌肉抽搐,甚至惊厥。 2、迟发毒性表现为情绪不安、精神错乱、幻视等。 |
|
|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注射本品时,必须准备短效的巴比妥类药物,以便产生惊厥时解救。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作用类似戊四氮,但起效迅速,维持时间短,静脉注射后作用维持时间仅10-20min,安全范围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