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治疗PD,以减少后者的用量,减少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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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一般作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左旋多巴与盐酸苄丝肼。 |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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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益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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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397 |
国药准字B2002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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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治疗PD,以减少后者的用量,减少并发症。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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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一般与左旋多巴合用,开始给左旋多巴100mg,本品25mg,3次/日,以后每隔23天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满意疗效而无毒性反应,但一日剂量不宜超过250mg,左旋多巴不超过1000mg。 |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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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25岁以下禁用。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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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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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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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治疗PD,以减少后者的用量,减少并发症。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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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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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若与拟交感神经药物(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安非他命等)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强这类药物作用,故不推荐与拟交感神经药物的联合用药。如果必须联合用药,必须密切监视心血管系统,且拟交感神经药物的剂量需要减少。 2、其他抗帕金森药物可与本品联合用药。如正在接受其他抗帕金森药物的治疗(如抗胆碱能类或金刚烷胺),在本品初始治疗时应持续用药。但随着本品逐渐起效,其他药物的剂量可能需要减少或逐渐停用。 3、曾患有冠状动脉疾病、心肌梗塞、心律失常或心力衰竭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格外注意。在疗程的开始期间和持续治疗期间应定期地密切监控患者的心脏功能。 4、当左旋多巴与脱羧酶抑制剂合用于已经接受抗高血压治疗的患者时会出现症状性的直立性低血压。对于同时接受抗高血压治疗的患者需谨慎接受本品的治疗。需要监测血压,必要时可对两种药物进行剂量调整。 5、维生素B6可能会促进外周左旋多巴的转化,但是脱羧酶抑制剂的存在可以抵抗这种效应。故维生素B6可以与本品同时使用。 6、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骨软化症的病人服用此药时应严密观察。 7、对开角型青光眼病人应定期测量眼压,因为理论上左旋多巴能升高眼压。 8、应定期检查血细胞计数、肝功能和肾功能。 9、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如需接受全身麻醉,本品治疗应尽量延续至手术前,除非采用氟烷麻醉。因为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在接受氟烷麻醉时可致血压波动和心律失常,因此需在进行外科手术前12-48小时内应尽可能停用本品,手术后可恢复使用本品并将剂量逐步增至手术前水平。 10、敏感病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11、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抑郁,但这亦可能是疾病的一种表现。 12、糖尿病病人应经常复查血糖,并根据血糖水平调整抗糖尿病药物剂量。 13、本品不可骤然停药,骤停本品可能会导致危及生命的神经安定性恶性反应(如高热、肌肉强直、可能的心理改变以及血清肌酐磷酸激酶增高等)。如这些症状与体征同时存在,患者应受到严密的医学监护,如有必要可入院治疗,并给予及时适当的对症治疗,其中包括经适当评估后恢复使用本品。 14、服用本品可引起嗜睡和突然睡眠发作。虽然有很少报道表明,患者可能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在日常活动中突然发生睡眠,但应告知本品治疗的患者,该药物可能具有此方面的副作用,应在驾驭或操作机械的过程中予以注意。对于出现过嗜睡或突然睡眠发作的患者,应避免驾驶和操作机械,并且应考虑降低服用剂量或终止治疗。(参见“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15、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能力:必须告知正在使用左旋多巴治疗且出现嗜睡和/或突然昏睡的患者,应该避免从事驾驶工作或者参与那些由于警惕性下降而可能使其本人或他人有损伤或死亡危险的活动(例如操作机器),直到这类反复发作的事件和嗜睡症状完全消失为止。 16、药物依赖及药物滥用:多巴胺失调综合征:少数帕金森病患者出现认知和行为障碍,很可能是因为未遵医嘱增加用药量或服用远远超过治疗运动障碍所需的剂量而造成。 17、多巴胺能类药物:在使用本品治疗帕金森病的患者中曾有病理性嗜赌,性欲增强和性欲亢进等报道。尚无证据表明上述事件与本品用药有因果关系,该药并非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尽管如此,建议告知患者本品属于多巴胺能类药物。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