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治疗PD,以减少后者的用量,减少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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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一般作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左旋多巴与盐酸苄丝肼。 |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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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益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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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397 |
国药准字H2020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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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治疗PD,以减少后者的用量,减少并发症。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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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一般与左旋多巴合用,开始给左旋多巴100mg,本品25mg,3次/日,以后每隔23天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满意疗效而无毒性反应,但一日剂量不宜超过250mg,左旋多巴不超过1000mg。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恩替卡韦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推荐剂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韦,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失代偿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儿童:体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剂量应该为本品0.5mg,体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应该使用口服溶液。儿童患者的治疗决定应该仔细考虑个体患者的需要,并参考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包括有价值的基线组织学信息。连续治疗的长期病毒学抑制获益必须权衡延长治疗的风险,包括耐药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现。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病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应该至少持续6个月;HBeAg阴性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续12个月。儿童患者的治疗持续时间:尚不清楚最佳治疗持续时间。按照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可考虑停止治疗的情况如下:HBeAg阳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达到HBVDNA不可测水平和HBeAg血清学转换(至少间隔3-6个月的2次连续血清样本HBeAg消失和抗-HBe阳性)后至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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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25岁以下禁用。 |
1.安全性概述:在代偿性肝病患者的临床研究中,可能与恩替卡韦相关的常见不同程度不良反应为头痛(9%)、疲劳(6%)、眩晕(4%)和恶心(3%)。恩替卡韦治疗期间与停药后的肝炎急性发作也有报告(见【注意事项】和c.选择性不良反应的描述)。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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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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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治疗PD,以减少后者的用量,减少并发症。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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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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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若与拟交感神经药物(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安非他命等)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强这类药物作用,故不推荐与拟交感神经药物的联合用药。如果必须联合用药,必须密切监视心血管系统,且拟交感神经药物的剂量需要减少。 2、其他抗帕金森药物可与本品联合用药。如正在接受其他抗帕金森药物的治疗(如抗胆碱能类或金刚烷胺),在本品初始治疗时应持续用药。但随着本品逐渐起效,其他药物的剂量可能需要减少或逐渐停用。 3、曾患有冠状动脉疾病、心肌梗塞、心律失常或心力衰竭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格外注意。在疗程的开始期间和持续治疗期间应定期地密切监控患者的心脏功能。 4、当左旋多巴与脱羧酶抑制剂合用于已经接受抗高血压治疗的患者时会出现症状性的直立性低血压。对于同时接受抗高血压治疗的患者需谨慎接受本品的治疗。需要监测血压,必要时可对两种药物进行剂量调整。 5、维生素B6可能会促进外周左旋多巴的转化,但是脱羧酶抑制剂的存在可以抵抗这种效应。故维生素B6可以与本品同时使用。 6、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骨软化症的病人服用此药时应严密观察。 7、对开角型青光眼病人应定期测量眼压,因为理论上左旋多巴能升高眼压。 8、应定期检查血细胞计数、肝功能和肾功能。 9、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如需接受全身麻醉,本品治疗应尽量延续至手术前,除非采用氟烷麻醉。因为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在接受氟烷麻醉时可致血压波动和心律失常,因此需在进行外科手术前12-48小时内应尽可能停用本品,手术后可恢复使用本品并将剂量逐步增至手术前水平。 10、敏感病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11、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抑郁,但这亦可能是疾病的一种表现。 12、糖尿病病人应经常复查血糖,并根据血糖水平调整抗糖尿病药物剂量。 13、本品不可骤然停药,骤停本品可能会导致危及生命的神经安定性恶性反应(如高热、肌肉强直、可能的心理改变以及血清肌酐磷酸激酶增高等)。如这些症状与体征同时存在,患者应受到严密的医学监护,如有必要可入院治疗,并给予及时适当的对症治疗,其中包括经适当评估后恢复使用本品。 14、服用本品可引起嗜睡和突然睡眠发作。虽然有很少报道表明,患者可能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在日常活动中突然发生睡眠,但应告知本品治疗的患者,该药物可能具有此方面的副作用,应在驾驭或操作机械的过程中予以注意。对于出现过嗜睡或突然睡眠发作的患者,应避免驾驶和操作机械,并且应考虑降低服用剂量或终止治疗。(参见“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15、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能力:必须告知正在使用左旋多巴治疗且出现嗜睡和/或突然昏睡的患者,应该避免从事驾驶工作或者参与那些由于警惕性下降而可能使其本人或他人有损伤或死亡危险的活动(例如操作机器),直到这类反复发作的事件和嗜睡症状完全消失为止。 16、药物依赖及药物滥用:多巴胺失调综合征:少数帕金森病患者出现认知和行为障碍,很可能是因为未遵医嘱增加用药量或服用远远超过治疗运动障碍所需的剂量而造成。 17、多巴胺能类药物:在使用本品治疗帕金森病的患者中曾有病理性嗜赌,性欲增强和性欲亢进等报道。尚无证据表明上述事件与本品用药有因果关系,该药并非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尽管如此,建议告知患者本品属于多巴胺能类药物。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血磷水平;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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