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育龄妇女,要求长期避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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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炔诺孕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非替尼。辅料: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组成为:聚乙烯醇、聚乙二醇、二氧化钛、黄氧化铁、红氧化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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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达华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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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74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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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育龄妇女,要求长期避孕者。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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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于月经周期的第一周内(从月经来潮的第一天算起),局麻无菌条件下,在上臂或股内侧皮肤上做一个0.2cm的切口,用套管针将埋植剂放入皮下。外敷创可贴,纱布包扎即可。每人每次2支,有效避孕四年。 |
吉非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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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急慢性肝病、肾炎、肿瘤、糖尿病、甲亢、严重高血压、血栓性疾病、镰状细胞贫血、原因不明的阴道流血者、癫痫、可疑妊娠者和抗凝血药者禁用。 |
安全性特征概述:来自ISELINTEREST和IPASS三项平期临床试验(包括2462例接受吉非巷尼250mg每日一次单药治疗的患者)的汇总数据集中,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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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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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妊娠期女性的资料。在器官发生期给予可产生母体毒性剂量的吉非替尼:在大鼠中可观察到成骨不全的发生率升高,在家免中可观察到胎儿体重下降。在大鼠中未观察到畸型,仅在产生严重母体毒性的剂量下可在家免中观察到畸型。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要劝告育龄女性避免妊娠。哺乳期使用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应建议哺乳母亲停止母乳喂养。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哺乳期女性的资料。尚不知吉非替尼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入人乳,但当给予哺乳大鼠口服5mg/kg吉非替尼(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2倍),吉非替尼及某些代谢产物广泛分泌入乳汁。在大鼠妊娠及分娩期间给予吉非替尼20mg/kg/天(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7倍)的剂量,可减少幼鼠的存活率。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在65岁及以上患者和65岁以下患者间未观察到整体安全性差异。尚无充足信息评估年龄较大和较小患者间的有效性差异。无需根据患者年龄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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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育龄妇女,要求长期避孕者。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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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表现为月经紊乱(月经过频、经期延长、月经稀发、闭经或点滴出血等)、类早孕反应(恶心、头晕、乏力等),乳房胀痛,偶见体重增加、血压上升、精神抑郁或性欲改变等及个别埋植局部发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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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既往月经不调、经常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尚未恢复正常月经者、哺乳期或45岁以上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2、如出现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可由医生对症治疗,必要时可取出药棒。 3、如妇女规则使用巴比妥类药物、苯妥英纳、解热镇痛药、保泰松、利福平和四环素等药物,可影响本品的避孕效果。 4、计划妊娠者,需在取出后六个月后方可受孕。 5、本品应在县级医院或计划生育指导站以上的医疗单位进行植入、观察和取出。 6、手术操作人员必须经严格的技术培训,取得资格后方能开展此项手术。 7、植入本品的妇女应定期到上述医疗单位进行随访观察。 8、本品埋植期间,如植入者发生妊娠,建议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并取出埋植剂。 9、取出埋植时,须谨慎仔细,降低破损率。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11、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2、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3、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2. 监测肝功能;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食物同服;5. 出现严重皮疹或肝功能异常时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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