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育龄妇女,要求长期避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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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炔诺孕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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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达华药业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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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74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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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育龄妇女,要求长期避孕者。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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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于月经周期的第一周内(从月经来潮的第一天算起),局麻无菌条件下,在上臂或股内侧皮肤上做一个0.2cm的切口,用套管针将埋植剂放入皮下。外敷创可贴,纱布包扎即可。每人每次2支,有效避孕四年。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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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急慢性肝病、肾炎、肿瘤、糖尿病、甲亢、严重高血压、血栓性疾病、镰状细胞贫血、原因不明的阴道流血者、癫痫、可疑妊娠者和抗凝血药者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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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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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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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育龄妇女,要求长期避孕者。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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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表现为月经紊乱(月经过频、经期延长、月经稀发、闭经或点滴出血等)、类早孕反应(恶心、头晕、乏力等),乳房胀痛,偶见体重增加、血压上升、精神抑郁或性欲改变等及个别埋植局部发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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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既往月经不调、经常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尚未恢复正常月经者、哺乳期或45岁以上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2、如出现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可由医生对症治疗,必要时可取出药棒。 3、如妇女规则使用巴比妥类药物、苯妥英纳、解热镇痛药、保泰松、利福平和四环素等药物,可影响本品的避孕效果。 4、计划妊娠者,需在取出后六个月后方可受孕。 5、本品应在县级医院或计划生育指导站以上的医疗单位进行植入、观察和取出。 6、手术操作人员必须经严格的技术培训,取得资格后方能开展此项手术。 7、植入本品的妇女应定期到上述医疗单位进行随访观察。 8、本品埋植期间,如植入者发生妊娠,建议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并取出埋植剂。 9、取出埋植时,须谨慎仔细,降低破损率。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11、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2、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3、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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