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育龄妇女,要求长期避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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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炔诺孕酮。 |
人参、水蛭、全蝎、赤芍、蝉蜕、土鳖虫、蜈蚣、檀香、降香、乳香(制)、酸枣仁(炒)、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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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达华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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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74 |
国药准字Z199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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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育龄妇女,要求长期避孕者。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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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于月经周期的第一周内(从月经来潮的第一天算起),局麻无菌条件下,在上臂或股内侧皮肤上做一个0.2cm的切口,用套管针将埋植剂放入皮下。外敷创可贴,纱布包扎即可。每人每次2支,有效避孕四年。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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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急慢性肝病、肾炎、肿瘤、糖尿病、甲亢、严重高血压、血栓性疾病、镰状细胞贫血、原因不明的阴道流血者、癫痫、可疑妊娠者和抗凝血药者禁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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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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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育龄妇女,要求长期避孕者。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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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表现为月经紊乱(月经过频、经期延长、月经稀发、闭经或点滴出血等)、类早孕反应(恶心、头晕、乏力等),乳房胀痛,偶见体重增加、血压上升、精神抑郁或性欲改变等及个别埋植局部发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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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既往月经不调、经常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尚未恢复正常月经者、哺乳期或45岁以上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2、如出现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可由医生对症治疗,必要时可取出药棒。 3、如妇女规则使用巴比妥类药物、苯妥英纳、解热镇痛药、保泰松、利福平和四环素等药物,可影响本品的避孕效果。 4、计划妊娠者,需在取出后六个月后方可受孕。 5、本品应在县级医院或计划生育指导站以上的医疗单位进行植入、观察和取出。 6、手术操作人员必须经严格的技术培训,取得资格后方能开展此项手术。 7、植入本品的妇女应定期到上述医疗单位进行随访观察。 8、本品埋植期间,如植入者发生妊娠,建议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并取出埋植剂。 9、取出埋植时,须谨慎仔细,降低破损率。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11、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2、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3、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减量或停药;4.不宜与抗凝血药物同时服用;5.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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