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昔明片对比克拉霉素分散片

1图 利福昔明片

利福昔明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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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昔明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利福昔明片 利福昔明片 克拉霉素分散片 克拉霉素分散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1g

0.25g*6片

剂型

片剂

片剂

主要成分

利福昔明。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047

国药准字H20103113

作用与功效

本品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膜炎等。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每次0.2g(1片),每日4次。|2.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每日4次。|3.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4.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5.除非是遵照医嘱的情况下,每一次疗程不超过7天。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1)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2)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3)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4)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不良反应

本药不良反应较轻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药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性(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迅速消退。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1. 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的报道。2. 代谢/内分泌系统: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度升高。3. 胃肠道系统:常见的症状为腹胀、腹痛、恶性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均低于1%。4. 皮肤: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5. 其他:有用药后可能引起足水肿的报道。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1. 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2. 肠梗阻者。3. 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2. 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妇女可在适当医疗监测的情况下服用本药。

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 建议6岁以下儿童不要服用。2. 6岁及6岁以上儿童服用方法请参见[用法用量]。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药理作用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注意事项

1. 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2. 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3. 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小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4. 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5. 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6. 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药物相互作用

口服利福昔明只有少于1%口服剂量经肠胃吸收﹐所以不会引起药物的相互作用而导致全身问题。

1.本品可轻度升高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两者合用时需对后者作血药浓度监测。2.本品对氨茶碱﹑茶碱的体内代谢略有影响,一般不需要调整后者的剂量,但氨茶碱﹑茶碱应用剂量偏大时需监测血浓度。3.与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相似,本品会升高需要经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的血清浓度(如阿司咪唑﹑华法林﹑麦角生物碱﹑三唑仑﹑咪达唑仑﹑环胞素﹑奥美拉唑﹑雷尼替丁﹑苯妥因﹑溴隐亭﹑阿芬他尼﹑海索比妥﹑丙吡胺﹑洛伐他丁﹑他克莫司等)。4.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药(如洛伐他丁和辛伐他丁)合用,极少有横纹肌溶解的报道。5.本品与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合用会升高后者血浓度,导致Q—T间期延长,心率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与阿司咪唑合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但无任何临床症状。6.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改变特非那丁的代谢而升高其血浓度,导致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7.本品与地高辛合用会引起地高辛血浓度升高,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8.HIV感染的成年人同时口服本品和齐多夫定时,本品会干扰后者的吸收使其稳态血浓度下降,应错开服用时间。9.与利托那韦合用本品代谢会明显被抑制,故本品每天剂量大于1g 时,不应与利托那韦合用。10.与氟康唑合用会增加本品血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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