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硝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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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替硝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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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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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g*10粒 |
0.25g*6片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硝唑。化学名为1-[2-(乙基磺酰基)乙基]-2-甲基-5-硝基咪唑。分子式为C8H13N3O4S,分子量为247.27。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微黄色的粉末。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76 |
国药准字H20103113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2.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3.用于肠道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4.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1.厌氧菌感染:一次1g(2粒),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4粒)。|3.原虫感染: |(1) 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4粒)顿服,小儿按体重50mg/k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 |(2) 肠阿米巴病:一次0.5g(1粒),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4粒),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顿服,疗程3日。 |(3) 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4粒),一日1次,疗程3~5日。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1)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2)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3)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4)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 禁忌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妊娠3个月内应禁用。3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停药3日后方可授乳。 |
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12岁以下患者禁用。 |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 药理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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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为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本品对阿米巴包囊作用不大,宜加用杀包囊药物。|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2.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可加快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并使苯妥英钠排泄减慢。|3.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时,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5.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6.与土霉素合用时,土霉素可干扰本品清除阴道滴虫的作用。 |
1.本品可轻度升高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两者合用时需对后者作血药浓度监测。2.本品对氨茶碱﹑茶碱的体内代谢略有影响,一般不需要调整后者的剂量,但氨茶碱﹑茶碱应用剂量偏大时需监测血浓度。3.与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相似,本品会升高需要经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的血清浓度(如阿司咪唑﹑华法林﹑麦角生物碱﹑三唑仑﹑咪达唑仑﹑环胞素﹑奥美拉唑﹑雷尼替丁﹑苯妥因﹑溴隐亭﹑阿芬他尼﹑海索比妥﹑丙吡胺﹑洛伐他丁﹑他克莫司等)。4.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药(如洛伐他丁和辛伐他丁)合用,极少有横纹肌溶解的报道。5.本品与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合用会升高后者血浓度,导致Q—T间期延长,心率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与阿司咪唑合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但无任何临床症状。6.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改变特非那丁的代谢而升高其血浓度,导致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7.本品与地高辛合用会引起地高辛血浓度升高,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8.HIV感染的成年人同时口服本品和齐多夫定时,本品会干扰后者的吸收使其稳态血浓度下降,应错开服用时间。9.与利托那韦合用本品代谢会明显被抑制,故本品每天剂量大于1g 时,不应与利托那韦合用。10.与氟康唑合用会增加本品血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