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
生产企业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180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禁忌 |
|
|
|
成分 |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药理作用 |
1、肌内注射后,在注射部位偶可出现轻微疼痛。长期静脉滴注可出现静脉炎。 2、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3、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4、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5、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6、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肠炎。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止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 6、儿童用药: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小于4岁儿童慎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