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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腺法新

胸腺法新

处方药 医保

四川源基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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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腺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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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胸腺法新
胸腺法新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胸腺法新。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四川源基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544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胸腺法新: 1、用前每瓶胸腺法新(1.6mg)以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立即皮下注射(不应作肌注或静注)。 2、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荐剂量: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给药6个月(共52针),其间不应间断。 3、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4周(共8针),第一针应在给疫苗后立即皮下注射。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的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胸腺法新的耐受性良好,部分患者可能有注射部位不适。慢性乙肝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时,可能出现ALT水平暂时波动至基础值两倍以上,此时通常应继续使用,除非有肝衰竭的症状和预兆出现。

注意事项

1、当用来治疗慢性乙肝时,肝功能试验,包括血清ALT,白蛋白和胆红素应在治疗期间作定期评估。治疗完毕后应检测乙肝e抗原(HBeAg)、表面抗原(HBsAg)、HBV-DNA和ALT酶,亦应在治疗完毕后2.4和6个月检测,因为病人可能在治疗完毕后随访期内出现应答。 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如患者自行在医院外使用,应注意注射器具的消毒和处理。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基础研究显示本品对动物胚胎没有影响,但临床是否会对孕妇胚胎产生影响,同时本品是否经由乳汁排泄尚不明确,故此部分患者用药应慎重。 4、儿童用药:对18岁以下患者,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目前未见任何有关在人体过量(治疗或意外)的报告。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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