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化痰息风。主治痰热咳嗽,中风痰壅,惊痫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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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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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江良辉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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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581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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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化痰息风。主治痰热咳嗽,中风痰壅,惊痫抽搐。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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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3克,每日23次,饭后服用。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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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胆南星可能引起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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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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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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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化痰息风。主治痰热咳嗽,中风痰壅,惊痫抽搐。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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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忌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不宜与乌头类药物同用;4.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